船舶事故造成任何油类和油性混合物的排放,如果不是有意的可不记入“油类记入薄”。
油轮在特殊区域外航行将油性混合物排放入海时,油量瞬间排放率不得超过().
按照《海环法》的规定,商港内渔船造成的海洋污染由()管辖
海洋石油钻井船、钻井平台和采油平台的含油污水和油性混合物,必须()。
船舶污染物是指油类和油性混合物两种。
任何船舶在那些区域不得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及其他有害物质。()
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船舶污染事故”是指()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事故。①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发生油类、油性混合物②有毒有害物质泄漏③灰水排放
《海环法》规定,船舶油污损坏赔偿责任由()承担风险
在我国管辖水域中,禁止任何船舶违法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和()。
油轮在特殊区域外,将油性混合物排放入海,其距最近陆地必须()以上。
船舶发生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污染水域的事故应立即向()报告。
《73/78防污公约》附则I的规定,禁止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的特殊区域是:()I、西北欧水域和南极区域;II、黑海海域;III、波罗海海域;IV、亚丁湾和海湾区域
73/78防污公约规定,油船排放货油舱油性混合物时,距最近陆地应为()。
向海域排放《海环法》禁止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他物质的船舶,应该处以()的罚款
在我国管辖水域中,禁止任何船舶违法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和().
在依照《海环法》实施的处罚中,被处罚相对人的诉讼时效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月
任何船舶不得向河口附近的港口淡水水域排放油性混合物、废弃物。
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船舶污染事故是指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泄漏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事故。 ①油类;②油性混合物;③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于1999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的《海环法》自()起施行
现行(73/78防污公约)附则规定,油轮在特殊水域内排放压载水,应满足条件包括: ①禁止将压载水、洗舱水的油性混合物排放入海; ②清洁压载舱的压载水可以排入海; ③专用压载舱的压载水可以排入海
《73/78防污公约》规定,船舶禁止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的特殊区域是:
油类,油性混合物对海洋环境污染的途径主要有:1 机舱污水和残油的排放 2 含油的压载水和洗舱水的排放 3 船舶海损事故造成的溢油 4 供,受油作业中的跑,冒,滴,漏()
船舶不得向内河水域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害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