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全部分包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日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劳务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确保劳务作业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再分包,并按时足额的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可以采用"暂估价"方式约定合同价款。
在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中,分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约定开工日期前()天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并陈述理由。
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时,承包低值易耗材料的,()材料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不得采用“暂估价”方式约定合同总价。()
发包人或承包人因拖欠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或者劳务作业人员工资而引发一般性极端事件或者2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改正期限不少于()。
发包人、承包人就同一劳务作业内容另行订立的劳务分包合同与经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作为结算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依据。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合同价款结算和支付的时限。
下列不属于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的有()。
发包人或承包人因拖欠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或者劳务作业人员工资而引发严重极端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改正期限不少于()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劳务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劳务分包企业拖多工工资的,由()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发包人或承包人因拖欠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或者劳务作业人员工资而引发严重极端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改正期限不少于6个月。()
发包人或承包人因拖欠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或者劳务作业人员工资而引发严重极端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改正期限不少于()个月。
发包人或承包人因拖欠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或者劳务作业人员工资而引发一般性极端事件或者2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改正期限不少于1个月。()
凡建筑劳务分包人不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恶意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的,发包人应当对分包人所属劳务人员工资采取()。
根据《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全部分包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日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
发包人、承包人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时应当对下列有关合同价款内容明确约定,其中不正确的是()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
按照()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承包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及时支付劳务费用。
下列属于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的有()。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不得采用()方式约定合同总价。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