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以下关于保险公司经营主体的陈述,正确的是()。 ①保险公司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②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③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④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经营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其业务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还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合同成立后,旅行社要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并书面通知所在地省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但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注销而解除合同的除外。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不可以成为短期健康保险的保险人
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确定员工职业安全健康培训需求时可不必考虑()。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人寿保险业务。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工商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国家鼓励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为成员服务的宗旨,按照()原则,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有多种形式,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和经营自主权。
按照《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06年8号令),依法成立()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
商业银行因吊销经营许可证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为防范混业经营带来的风险,《保险法》对市场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进行了明确。财产保险公司除了经保监会批准的情况下,可以经营下列的()较为特殊的人身保险业务以外,同一保险公司不得同时兼营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业务。①定期寿险;②终身寿险;③短期健康险;④意外伤害保险。
除了财产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两类较为特殊的人身保险业务以外,同一个保险公司不得同时兼营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业务。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因吊销经营许可证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组织成立(),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商业银行因()经营许可证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_______ 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根据《保险法》,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业务和()业务
红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8月成立,陆续经营的业务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保险、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农机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等。公司2009年末的资产负债情况为: 资产: 22,000万元 负债: 15,000万元 其中: 认可资产:17,000万元 认可负债:15,000万元 2009年末,该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3号)的规定,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以下说法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