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井巷采用锚索支护时,锚索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偏差角()为优良。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井巷采用锚杆支护时,锚杆允许露出托板长度允许偏差()。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井巷采用锚杆支护时,锚杆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的()时为合格。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采用混凝土支护的斜井、平硐、硐室、巷道局部(连续长、宽长度均不大于1m)壁厚不小于设计()时为优良。
工程质量标准,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查评级。
某水闸工程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返工处理后经检验,相应单元工程质量符合优良标准。根据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对应的分部工程质量,()。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井巷采用锚索支护时,锚索锁定后预应力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时为合格。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主要巷道采用混凝土支护,其净高(腰线至顶、底距离)偏差()时为优良。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主要巷道采用混凝土支护时,其净宽(中心至任一帮的距离)偏差为()时为优良。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井巷采用锚杆支护时,锚杆方向与巷道轮廓线角度允许偏差()。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含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工程质量要求和相应的保证措施。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井巷采用锚杆支护时,锚杆的间距、排距允许偏差()。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井巷采用混凝土块、料石支护时,砌体灰缝质量达到优良时,在砌体表面1m2范围内重缝、瞎缝、干缝的总数不超过()。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井巷采用支架支护时,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倾、后仰偏差()时为优良。
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从新进行质量检验评定但评定得分不能超过90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井巷采用支架支护时,支架柱窝深度或底梁铺设深度不小于设计()时为合格。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锚喷巷道锚杆外漏长度为()mm。
某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评分为68分,经返工处理后评分为80分,复评结果为合格。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井巷采用支架支护时,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偏差(),不得退山,为优良。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井巷采用锚杆支护时,锚杆孔深度允许偏差()。
分项工程因达不到合格标准,全部或局部返工重做,其重新评定的质量等级()。A.可以评为合格,也可以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计算。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锚喷巷道锚杆外露长度为()mm
对某公路进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某工作人员分四部分进行: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分项工程评实测项目不小于()为合格,小于()为不合格;关键项目不小于()为合格,机电工程关键项目小于()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