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处不能按原措施要求实施时,必须打钻孔查明煤层赋存条件,然后采用直径为()的钻孔进行排放,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
厚煤层或构造复杂的煤层,要开一定数量的()或(),以便掌握煤层的厚度。
地质勘探单位必须查明矿床瓦斯地质条件,在井田地质报告中必须提供确定()的基础资料。基础资料应包括煤层赋存条件及其稳定性、煤的结构类型及工业分析、()及厚度、构造类型及其特征、煤层瓦斯含量、煤层瓦斯成分、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水文地质情况、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以及勘探过程中钻孔透煤时的瓦斯涌出()(顶钻、夹钻、喷孔等)。在井田地质报告书中,应附有瓦斯地质图。
在富水软弱断层破碎带、岩溶发育区、煤层瓦斯发育区、重大物探异常区等复杂地质地段应采用()预报前方地质情况。
开采埋藏较深或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煤层时,一般采用立井开拓。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米之前必须探明前方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中均为Ⅲ类者定为Ⅱ类矿井。()
地质构造的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均为Ⅰ类者定为()。
普查最终报告是指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井田钻探用375m或250m的基本线距最高只能圈定()类别资源量该报告即为普查最终报告。
某矿地质构造复杂程度为Ⅲ,煤层稳定程度为Ⅰ,则该矿井地质条件分类应为()。
地质构造的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均为Ⅱ类者定为Ⅲ类矿井。()
地质构造复杂程度极复杂的井工矿井,不稳定和极不稳定煤层的资源/储量占全矿井资源/储量的()。
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简单的井工矿井,稳定和较稳定煤层的资源/储量占全矿井资源/储量的80%及以上,其中稳定煤层资源/储量所占比例()。
煤巷掘进工作面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处不能按原措施设计要求实施时,必须打钻孔查明煤层赋存条件,然后采用直径为()的钻孔排放瓦斯
石门揭煤在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地区距离())之外,至少打()前探钻孔。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m之前必须至少施工2个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当地质构造简单、煤层稳定是,井巷地质编录宜采用()。
由于地质构造复杂,而难以划出正规的采区的,极不稳定煤层为几类()。
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在不同地质单元内根据其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布置测试点不少于()个,沿倾向不少于()个,并有测试点位于埋深最大的开拓工程部位。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地质构造复杂程度中等的井工矿井,稳定和较稳定煤层的资源/储量占全矿井资源/储量的()。
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反映了煤层产状及其地质构造情况。
在地质构造稳定,煤层倾角大于30°时,沿导向层贯通平巷可()。
矿井地质条件分类以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为主要依据,以其它开采地质条件为辅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