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甲上市公司对外发行20000万份股份期权,行权日为2013年7月1日,行权价格4元/股。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8000万元,其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为30000万元,归属于优先股股东的为8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60000万股。甲上市公司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5元,则甲上市公司2012年稀释每股收益为()元。
北京的甲公司与法国的乙公司在巴黎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所载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已知,购销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回国履行合同时应缴纳印花税()万元。
2×11年1月1日,甲公司发行了10万份、每份面值为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的发行价格为11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3年后,每份可转债可以转换为5股甲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日,甲公司确定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985万元,2×13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项可转债的负债成份的账面价值为990万元。2×14年1月2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为甲公司股份。则在转股时甲公司应确认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为()。
甲公司发行了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的优先股,甲公司能够自主决定是否派发优先股股息,当期未派发的股息不会累积至下一年度。该优先股具有一项强制转股条款,即当某些特定触发事件发生时,优先股持有方需按每股20元的转股价将其持有的优先股转换为5股甲公司的普通股。该金融工具是()。
2015年8月1日,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赎回5年前发行的被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的优先股,股本的票面总额为10万元,回购时支付了8万元,2015年9月15日,甲公司决定注销该金融工具,则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某单位为其职工张某与甲保险公司订立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死亡保险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张某本人签字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同时,张某指定其朋友王某为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000元。甲保险公司向乙保险公司办理了20%的成数分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张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为()
甲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增发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5.5元,支付的券商手续费为发行价格的2%,则甲公司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被保财产金额1000000元,支付保险费10000元。领受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各一件。已知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率为1‰,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单位税额为每件5元,甲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额为()元。
挂靠于甲公司的个体户乙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2005年8月,乙某参加贸易交流会时,与丙公司签订了儿童玩具购销合同。此后,乙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电汇了5万元定金,丙公司如期交货。后乙某拒绝支付剩余货款25万元。丙公司在与乙某及甲公司交涉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已分立为两个独立的法人即丁公司与戊公司。丙公司如果起诉,作为被告的是()。
甲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100万股。当年5月1日增发了15万股普通股流通股,8月1日回购了5万股普通股流通股。当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优先股10万股,每股面值金额为100元,股息率为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15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甲公司2X16年度实现净利润400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500000万股。2X16年1月1日,甲公司按票面金额发行1200万股优先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该批优先股股息不可累积,即当年度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可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2X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宣告并以现金全额发放当年优先股股息,股息率为6%。根据该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甲公司将该批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优先股股息不在所得税前列支。甲公司2X16年基本每股收益是()元/股。★
某单位为其职工张某与甲保险公司订立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死亡保险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张某本人签字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同时,张某指定其朋友王某为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000元。甲保险公司向乙保险公司办理了20%的成数分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张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以下关于该份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表述中,()是错误的。
北京的甲公司与法国的乙公司在巴黎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所载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已知,购销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回国履行合同时应缴纳印花税( )万元
甲公司2×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0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50000万股。2×16年1月1日,甲公司按票面金额发行600万股优先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该批优先股股息不可累积,即当年度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可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宣告并以现金全额发放当年优先股股息,股息率为6%。根据该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甲公司将该批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优先股股息不在所得税前列支。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6年基本每股收益为()元/股。
某单位为其职工张某与甲保险公司订立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死亡保险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张某本人签字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同时,张某指定其朋友王某为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000元。甲保险公司向乙保险公司办理了20%的成数分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张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中,有权利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是()
甲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张某,公司签订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董事会决议。后张某擅自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50万元的合同。张某的代表行为()
甲公司2×15年经批准发行10亿元永续中票。其发行合同约定:(1)采用固定利率,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1.5%,前5年利率保持不变,从第6年开始,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最高不超过8%;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甲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实施转股;(4)甲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赎回,赎回前长期存续。根据以上条款,甲公司将该永续中票确认为权益工具,其所体现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
甲公司拟发行5年期债券进行筹资,债券票面金额为1000元,票面利率为8%,每年年末付息一次,若市场利率为10%,那么该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应为()元。(PVA 10%.,5=0.6209,PVA 10%.,5=3.7908)
甲公司拟发行5年期债券进行筹资.债券票面金额为1 000元,票面利率为8%,每年年末付息一次,若市场利率为10%,那么该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应为()元。
甲公司2×15年经批准发行10亿元永续中票。其发行合同约定:(1)采用固定利率,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1.5%,前5年利率保持不变,从第6年开始,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最高不超过8%;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甲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实施转股;(4)甲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赎回,赎回前长期存续。根据以上条款,甲公司将该永续中票确认为权益,其所体现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
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18年1月1日,甲公司发行1亿元优先股。合同条款约定,甲公司可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行决定是否派发股利,如果甲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假设该事项不受甲公司控制),甲公司必须按面值赎回该优先股。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应将该工具分类为()
2019年1月1日,甲上市公司对外发行20000万份股份期权,行权日为2020年7月1日,行权价格4元/股。甲上市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8000万元,其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为30000万元,归属于优先股股东的为8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60000万股。甲上市公司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5元,则甲上市公司2019年稀释每股收益为()元
2、甲公司委托证券公司代理发行普通股6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5元,按协议约定,证券公司从发行收入中提取2%的手续费,甲公司发行普通股产生的股本溢价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0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50000万股。2×16年1月1日,甲公司按票面金额发行600万股优先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该批优先股股息不可累积,即当年度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可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宣告并以现金全额发放当年优先股股息,股息率为6%。根据该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甲公司将该批优先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