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贸公司出口铁矿砂一批,合同规定数量为“ABOUT10000MT”,根据《UCP600》的解释,我出口公司最大的交货数量为()
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从中国出口一批瓷器的合同,采用CFR贸易术语,甲公司按期在装运港装船,但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此时,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损毁,买方来函称未办理货物保险,因此向甲公司提出索赔。依200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相关国际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天津M出口公司出售一批给香港G商,价格条件为G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后30天付款,M出口公司并同意G商指定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M出口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将货物装船,取得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商业发票等委托中行通过香港汇丰银行向G商收取货款。5天后,所装货物安全运抵香港,因当时该商品的行市看好,G商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取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不料,因到货过于集中,货物价格迅即下跌,G商以缺少保险单为由,在汇票到期时拒绝付款,你认为M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说明理由。
中国甲公司以CIF价向德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选择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甲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甲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中国某港口装船,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甲公司取得单据后办理了议付。次日甲公司接到德国乙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货物全部烧毁,要求甲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甲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依国际惯例及中国《海商法》,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我出口英国一批货物共10万美元,分批交货,信用证支付。与我国供货商签订合同的是新加坡一家公司,信用证由英国进口商开立,然后新加坡的有关银行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将该证转给我国供货商,则这张信用证是()。
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定出口合同一份,贸易术语CFRNEWYORK,A公司按合同规定在2003年5月20日将货物运至码头装船,在运输过程中车辆遇险翻覆,货物受损,A公司电告B公司事故,由于CFR系买方投保,A提出按保险惯例,承包范围为仓至仓,所以要求B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A可以得到赔偿吗?
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
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法国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永安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法国公司来电,称装货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我某进出口公司于2000年11月15日上午8:50用电报向美国S公司发盘,11月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1月18日上午10:00同时接到S公司的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公约》的规定,对此接受:()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德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不可免责的理由是下列哪项?()
某出口公司出口服装一批,运输途中部分纸箱受潮,服装上出现水渍,由于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所以进口商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我公司按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共1000箱,允许卖方有5%的溢短装,我方实际装l000箱,提单也载明1000箱,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来电反映仅收到948箱,并已取得船公司签发的短量证明,向我方索赔。我方正确答复是()。
我出口新加坡一批货物共3万美元,分批交货,循环信用证支付,每期使用金额l万美元。如合同规定,每期需等开证行通知到达,才能恢复到原金额继续使用,则这张信用证是()。
(2003,68)中国A进口公司以CIF价格向欧洲某国B公司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货款以信用证方式支付。A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中国某港口装船,船舶公司签发了提单,A公司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A公司接到B公司来电,称装货的货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要求A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A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合同中规定装运条款为“9/10月份装运”,我出口公司必须将货物于9月、10月两个月内,每月各装一批。()
2001年8月,我某出口公司对外签定一份以FOB为条件的农产品合同,买方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货物从我公司仓库运往装运港码头时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事后我公司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被拒绝,后我公司又请买方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样遭拒绝。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为什么?
如合同中规定装运条款为“2015年7/8月份装运”,那么我出口公司必须将货物于7月、8月两个月内,每月各装一批()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我国某企业向某国出口一批冷冻食品,到货后买方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我提出品质索赔,索赔额达数十万元人民币(约占合同金额的半数以上)。买方附来的证件有:
【填空题】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我国某港口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然后去中国银行议付款项。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该批交易按CIF伦敦条件成交,客户的要求是否合理?(合理/不合理) (注意:填空题请严格按后面的可答选项进行选择,并复制黏贴,否则机器不会识别。) ()
我方某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客户出口某商品一批,合同中规定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信用证的到期我方某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客户出口某商品一批,合同中规定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信用证的到期地点规定在我国。为保证款项的收回,应议付行的要求,我方请香港某银行对中东某行()转来的一张即期不可撤销保兑信用证。我出口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有关单据交议付银行议付,不久接保兑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破产,我行将不承担该信用证的付款责任。”问:
中国H公司与新加坡M公司以FOB签订一笔出口6000公吨散装货物合同。3月10日,H公司收到经M公司申请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要求,H公司先装运2000公吨货物,并在该批货物提单的托运人栏内填写M公司的名称。3月21日,H公司将1000公吨货物交给某外轮公司承运,并请求该外轮公司在提单托运人栏内填写M公司名称,收货人为“To Order”。H公司装船后取得清洁提单,背书后到银行办理结汇。但银行在其背书上打了“×”,将提单退回H公司。 这意味着H公司无法通过银行收取货款。后又得知,当货物抵达目的港新加坡后,承运人按照提单托运人M公司的声明,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直接交给了收货人。于是,H公司持正本提单向承运的某外轮公司以无正本提单放货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该外轮公司认为,H公司虽然持有正本提单,但该提单为指示性提单,其托运人为M公司,而非H公司,提单未经托运人M公司背书,H公司不能证明其具有合法当事人的地位,因而H公司与该外轮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H公司不能向该外轮公司主张权利。讨论:H公司应吸取哪些教训?
我国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某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无奈经多方努力,于次年1月初交货,美方要求索赔。试分析:(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