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验计划(ESP),对船龄超过()年的载重量()吨及以上的原油油船和载重量30,000吨及以上的成品油油船,自1995年7月6日起是强制性的。
《MARPOL73/78》附则Ⅰ规定,对载重量为()万吨及其以上的新原油油轮应装有原油洗舱系统。
每艘载重量为二万吨及以上的新原油油船,均应()。 Ⅰ、装有原油洗舱系统; Ⅱ、必须设置惰性气体系统; Ⅲ、应备有《原油洗舱系统操作与设备手册》; Ⅳ、设清洁压载舱; Ⅴ、设专用压载舱。
《MARPOL73/78》附则Ⅰ规定,对载重量为()万吨及其以上的新原油油轮应设有专用压载舱。
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修正案》II-1/3-4条的规定,载重量大于等于20000t的油船都应在船首和船尾()
凡载重量为()及以上的新原油油船及载重量为()及以上的新成品油船,均应设置专用压载舱。(海04/5篇/2章2.2.1)
我国防污染条例规定,为保证油船的安全引航、靠泊和防止海域污染,所有进港的空载油船留存的压载水不得少于该油船载重量的()
按照相关规定,船舶应具有哪些防污结构,设备:1 生活垃圾储集容器 2 标准排放接头3 载重量2000吨及以上的新原油油船应设置原油洗舱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