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地价是由政府制定的城镇国有土地的基本标准价格。由如下部分组成()
基准地价是按照城市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分别评估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和综合()的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现行城镇基准地价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中形成的地价,而不是通过评估确定的地价。( )
根据我国目前的土地市场,可用于基准地价评估的资料有()。
城镇基准地价在城镇区划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土地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等用途,分别评估出某一估价期日、某一土地开发水平,法定年区关于最高土地使用权区域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评估应按照同一市场供需圈内,土地()相同、等级一致的土地应具有同样的市场价格的原理进行。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对于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
基准地价是一定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下面()符合基准地价的条件设定技术要求。
基准地价体系一般在规定时间内更新,但当地价变化不大时也可以继续延用未更新的基准地价体系。
基准地价是针对土地所处不同地域、不同用途下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低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是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其作用主要是()。
在土地估价中,修正体系的科学性是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价结果准确性的决定性因素。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下列关于基准地价系数修正系数编制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宗地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指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通过具体区位、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土地形状、临街状况等的比较,由估价对象宗地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宗地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在我国的地价体系构成中,从地价的特点看,基准地价属于()。
按照我国现行的地价体系,土地的价格一般包括()。
我国的地价体系按照宏观管理需求层面分类,包括()。
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估价时,其土地状况调整是将估价对象宗地的状况与评估基准地价时设定的土地条件或状况进行比较,将基准地价调整为在估价对象宗地状况下的价格。()
我国目前的基准地价表现形式为标准宗地的价格。()
基准地价是城镇国有土地的基本标准价格,它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双方必须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对申报价格进行审核和登记。审报土地转让价格比标定地价低()以上的,市、县人民政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当城市中全部或某一土地类型的成交地价、地租资料较多时,要充分发挥现实土地市场中成交价格的作用,以此为基础估算城镇的基准地价。()
比较待估宗地价格定义与基准地价内涵,当二者不一致时,则需进行土地开发程度差异修正,将基准地价修正为与基准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