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应披露()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上述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在招股说明书的会计财务信息披露中,发行人运行3年以上的,应披露最近()年及()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对于股利分配,发行人应披露最近3年的()。
总资产规模为()亿元以上的发行人,可视实际情况决定应披露的交易金额,但应在申报时说明。
发行人应披露最近3年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
发行人应披露近3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披露违规事实和受到处罚的情况,并说明对发行人的影响;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明确声明。
发行人应采用方框图或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发起人、持有发行人()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运行不足3年的,应披露设立前利润表编制的会计主体及确定方法;存在剥离调整的,还应披露剥离调整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剥离情况。()
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下列关于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正确的有()。 Ⅰ必须披露“最近1年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 Ⅱ如果甲公司名称中含有“科技”字样,应当说明冠名依据 Ⅲ应披露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如前五名客户中乙公司为甲公司关联方,应同时披露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的产品最终实现销售的情况 Ⅳ应披露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的合计的采购额 Ⅴ应披露发行当年和未来3年的发展规化及采取的措施,同时应声明在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公告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
发行人应采用方框图或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运行不足3年的,应披露()。
发行人应披露持有()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应披露发起人、持有发行人()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应披露持有3%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应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3%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若无,无须说明。()
发行人应披露持有发行人()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子公司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非整体改制重组设立且运行不足两年的发行人,在有关简要资产负债表的披露方面,只需披露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各年年末的简要资产负债表。
发行人应采用方框图或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发起人、持有发 行人3%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发行人应披露持有3%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发行人应披露发起人、持有发行人()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A.5%B.10%C.15%D.20
下列()属于发行人应披露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新三板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应披露持有发行人()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控人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