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以汇票汇款,并在汇票背书栏记载“若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承兑人为丁公司(已接受承兑),保证人为己,汇票到期日为2011年4月30日。2011年4月20日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持票人丙可以行使追索权的人有()
建设银行甲市分行某办事处李某与同学刘某密谋,盗用该行已公告作废的业务印签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于1998年12月签署了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汇票上记载的出票的付款人及承兑人均为该办事处,收款人为刘某所开办的沙发厂。刘某找到某电力公司请求其在票据上签署了保证。之后,刘某持票向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申请贴现,得到贴现款77万元。汇票到期,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向该办事处提示付款,遭拒绝。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如何行使?
甲公司持有一张商业汇票,到期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甲公司行使的票据权利是()。
A公司持有一张商业汇票,到期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A公司行使的票据权利是( )。
甲公司签发一张由A银行承兑的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提供保证,丙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A银行行使付款请求权被拒绝时,可以向()行使追索权。
甲企业从乙企业购进一批设备,价款为80万元。甲企业开出一张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给乙企业,丙企业在该汇票的正面记载了保证事项并签章。乙企业取得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企业。汇票到期,丁企业委托银行收款时,才得知甲企业的存款账户不足支付。银行将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和该商业承兑汇票一同交给丁企业。丁企业遂向乙企业要求付款。如果丙企业代为履行票据付款义务,则丙企业可向谁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期( )内不行使,票据权利消灭。
8月20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出票后1个月付款。C公司为付款人,D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于9月12日向C公司提示承兑,C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承兑。F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如果D公司对F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则D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乙背书给丙公司,丙背书给丁公司。如果丁公司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乙,乙请求银行承兑,银行拒绝,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不行使,票据权利消灭。
建设银行甲市分行某办事处李某与同学刘某密谋,盗用该行已公告作废的业务印签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于2004年12月签署了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汇票上记载的出票的付款人及承兑人均为该办事处,收款人为刘某所开办的沙发厂。刘某找到某电力公司请求其在票据上签署了保证。之后,刘某持票向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申请贴现,得到贴现款77万元。汇票到期,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向该办事处提示付款,遭拒绝。问:请结合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如何行使?
李明行使票据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以及在不获付款,不获承兑或其他有到期日不获付款的情况下行使追票的权利。 下列所列权限不属于票据权利的是( )。
A公司因向B公司购买货物,在其开户银行C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一张,B为受款人。B公司将汇票转让给D公司,D公司又转让给了E公司。在票据到期日之前,E公司向C银行请求承兑时,遭到银行拒绝。请问:C银行是否有承兑的义务?E公司应当向何人行使追索权?
2017年8月20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出票后1个月付款,C公司为付款人,D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于当年9月12日向C公司提示承兑,C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承兑。 F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如果D公司对F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则D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甲企业从乙企业购进一批设备,价款为80万元。甲企业开出一张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给乙企业,丙企业在该汇票的正面记载了保证事项并签章。乙企业取得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企业。汇票到期,丁企业委托银行收款时,才得知甲企业的存款账户不足支付。银行将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和该商业承兑汇票一同交给丁企业。丁企业遂向乙企业要求付款。如果丙企业代为履行票据付款义务,则丙企业可向谁行使追索权?
甲公司持有一张商业汇票,到期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甲公司此时行使的票据权利是()。
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以及在不获付款、不获承兑或其他有到期日不获付款的情况下行使追票的权利。下列权限不属于票据权利的是()。
2015年3月4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20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是A银行。后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给丙公司,B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丙公司为支付材料价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同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按期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予以拒绝。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对于商业汇票,如果付款人在()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则应视为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请求其作出拒绝承兑证明,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以及在不获付款、不获承兑或其他有到期日不获付款的情况下行使追票的权利。下列权限不属于票据权利的是()
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6个月付款、金额为100万元的商业汇票,经其开户银行P银行承兑后交付乙公司,丙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保证日期和被保证人名称。1月10日,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1月25日,丁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支付工程款,在票据上记载“只有工程验收合格,该背书转让发生效力”字样。戊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由于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在到期前被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但应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