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承担连带责任。( )
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形式设立。()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出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由二百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我国《公司法》规定,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分期缴纳的,应当缴纳首期出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由3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某有限责任公司由两名股东出资设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公司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出资设立。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等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承担连带责任。( )
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此不承担责任。()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股东出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