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危险货物发送、接收单位应督促装卸载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机械作业的有关规定,确保装卸载作业安全。
装载加装、分卸的军用危险货物,应当考虑途中装卸载作业要求,运输途中加装、分卸单位或者()应当整理车内货物,确保货物稳固,防止倒塌。
使用罐车装载军用危险货物,发送单位应当根据罐车载重、容积和货物的密度、温度以及()情况,按照规定确定充装量。
军用危险货物装载后,发送单位应当及时向()通报装载情况。
运输军用危险货物,发送、接收单位应当按照()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指派押运人员押运。
使用军用危险货物自备专用车辆装卸载的,由铁路负责装卸载的安全检查工作。
军队和铁路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军用危险货物铁路运输工作的(),教育督促所属单位和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应当对发送单位提出的军用危险货物请求车手续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承运。
驻铁路沿线军事代表机构应当监督发送、接收单位及铁路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必要时指派人员到现场检查指导装卸载工作。
发送、接收单位应当对军用危险货物装卸设备、机具和消防器材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
军用危险货物接收单位接到卸载通报后,应当提前做好卸载准备,并在车辆到达后迅速组织卸载,不得卸入仓库。
铁路部门应当对军用危险货物装卸载作业的车辆采取制动措施,防止溜逸,在电气化铁路区段内装卸载的,应当断开接触网隔离开关。()
军用危险货物装载前,发送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与铁路部门或者军事代表机构商定装载军用危险货物的时间、地点、进出道路,明确责任和其他特殊要求。
装卸载军用危险货物,由发送、接收单位按照铁路军事运输装载标准和()及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军用危险货物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所运输的军用危险货物进行安全技术(),确认技术安全性能可靠后,提计划单位方可编制运输计划。
军用危险货物运输手续,必须由发送或者接收单位直接与有关车站办理。
军用危险货物卸载完毕,卸车站应当及时对停止制动作用的车辆恢复制动机作用。()
装运军用危险货物车辆选配后,发送单位应当会同铁路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的车辆,铁路部门应当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