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分割后的编号可能是()。
宗地外环境发生变化,使宗地与外界不适合,则产生功能折旧。()
()是描述一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与相邻宗地关系等要素的地籍图,是土地证书和宗地档案的附图。
宗地合并、分割、()时,宗地形状会改变,这时宗地必须赋以新号。
在以()为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内可以更改宗地面积。
某宗地代码为“xxxxxxxxxxxxGxxxxxx”则该宗地土地权属类型为()。
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如果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
宗地信息的变更中,哪些情况需要更改宗地的边界信息?
20—3宗地与30宗地合并,则编号为()。
宗地价格是标准临街宗地的一定权益在某一时点的价格。()
地籍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核实宗地的权属和确认宗地界址的实地位置,并掌握土地利用状况,通过()获得宗地界址点的平面位置、宗地形状及其面积的准确数据,为土地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奠定基础。
新增宗地的宗地草图应当按()的规定绘制。
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分割后编号错误的是()。
路线价是标准宗地的宗地总价。
相邻宗地界址线间距小于()米时,宗地界址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的使用者亲自到现场指界、认定。
标准临街宗地是路线价区段内具有代表性的宗地。()
宗地估价成果主要是宗地估价报告。
城镇地籍调查时的宗地编号以(),(),(),宗地四级编号。
宗地地籍号以()为单位,采用乡(镇)一行政村一宗地三级编号。
6号宗地与4-2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4-3,如果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
6号宗地与4-2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6-1,如果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A.6-1B.21-2C.14
国有使用权宗地,宗地范围内未与任何所有权宗地重叠,判定为与所有权一致()
个别因素修正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修正,将待估宗地与比较案例宗地之间由于个别因素差异而产生的价格差别剔除掉,以便准确评估待估宗地的价格()
29、当变更涉及相邻宗地但不影响该相邻宗地的权属、界址范围时,相邻宗地的宗地图也要重新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