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将会被视为一致行动人。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应当将下列投资者视为一致行动人的有()。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不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是()。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应当将下列投资者视为一致行动人的有()
长江公司拟收购乙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的有( )。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将会被视为一致行动人,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
甲公司收购乙上市公司时,下列投资者同时也在购买乙上市公司的股票。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与甲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的投资者有()。
甲公司收购乙上市公司时,下列投资者同时也在购买乙上市公司的股票。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与甲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的投资者有( )。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丙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6%的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新科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5年8月收购环宇上市公司,下列各项中的主体均为环宇公司的投资者,其中不属于新科公司一致行动人(假设没有相反证据)的是( )
甲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下列各项中的主体均为乙公司的投资者,其中不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假设没有相反证据)的是()。
A公司拟收购B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如无相反证据,下列选项中,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是()。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Ⅰ由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丙公司 Ⅱ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 Ⅲ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 Ⅳ在甲公司中担任监事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 Ⅴ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对甲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某公司
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下列情形中,投资者甲公司和投资者乙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有()。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甲公司收购乙上市公司时,下列投资者同时也在购买乙上市公司的股票。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与甲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的投资者有()。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可称为一致行动人。下列哪一种情形与此概念一致?()
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的有()。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元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致行动人的有(()。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Ⅰ.由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丙公司Ⅱ.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Ⅲ.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Ⅳ.在甲公司中担任监事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Ⅴ.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对甲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某公司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