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18年应交所得税40万元,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10万元和5万元,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15万元和10万元。则A公司2018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金额为()万元。
逐项计算甲公司2012年年末应确认或转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
A公司2016年应交所得税50万元;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为40万元和50万元;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50万元和40万元。A公司2016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金额为()万元。
某企业2013年应交所得税为10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为20万元,年末余额为3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余额为15万元,年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均与所得税费用有关。则该企业2013年的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永久性差异不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却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分别各项目计算2015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
W公司2015年应交所得税50万元;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为30万元和40万元;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40万元和30万元。W公司2015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金额为()万元。
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当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只要产生暂时性差异,就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收益=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所得税准则规范的是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资产、负债的()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企业2011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450万元。假定该企业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7万元,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3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15万元。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1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得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49.W公司2017年应交所得税50万元;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为30万元和40万元;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40万元和30万元。则W公司2017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金额为( )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即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 )
某企业2009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450万元。假定该企业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7万元,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3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15万元。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09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原会计准则中递延税款具有资产和负债的双重性质。新会计准则细化为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两个项目()
一般而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