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个人办理境内外汇资金划转时应如实向银行说明外汇资金结汇用途,填写()。
国内居民个人将其境外存款汇回境内的以自己名义开立账户,涉外收入(对私)申报的国别应填写为();国内居民个人将境内存款汇往境外以自己名义开立账户的对外付款(对私)申报的国别应填写为()。
境内个人客户办理()收汇,可以免填《涉外收入申报单》。
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居民发生的涉及进出口核销的境内收付款,境内居民无需再填写《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信息申报表(境内收入)》《境内汇款申请书》和《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
境内居民收到境外居民支付的款项时,由()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收款银行在系统中申报时申报类型选择“1-境内居民与境外”,系统自动在对方付款人名称前添加“()”字样。
在中国境内居留()以上的自然人属于中国居民,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
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2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中国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居留()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
等值金额在()美元以下(含)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免于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但涉及贸易出口收汇、非居民项下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不实行限额申报。
通过境内银行收到境外款项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应在收汇款项解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境内居民通过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外币收付款业务不属于涉外收付款业务。
境内个人进行涉外付款申报时,除()信息由柜员在《境外汇款申请书》填写,其他国际收支申报信息均由客户填写。
对等值金额在()美元以下(含)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收款人可免填《涉外收入申报单》,但涉及贸易出口收汇、非居民项下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不实行限额申报。
驻华外交官个人通过银行与境外发生的收款,交易编码统一录入“802031”,交易附言统一录入“非居民从境外收款”。
境内个人客户在银行做收汇业务时,对于汇入汇款()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可免填《涉外收入申报单》。
非居民客户的个人涉外收入款项无需填写申报单据,由柜员统一录入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实行逐笔申报。
对于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发生的涉外收付款项,我行应要求非居民机构客户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在我行“外汇收支申报”系统中为其建立基本信息和开户信息
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对私涉外收入是指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银行以电汇、()及其他方式从境外收到的本外币汇款以及境内居民接收的非居民境内外汇汇款。
对涉及贸易出口收汇、非居民项下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不实行限额申报。()
境内非居民通过我行与境外发生的收款,交易编码统一录入“()”,交易附言统一录入“非居民从境外收款”,驻华外交官除外
境内居民收到境内非居民支付的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经办银行进行申报。()
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付款时,应通过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付款业务时,应通过经办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