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A .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 .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 .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 .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 .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引起争议的

时间:2022-10-16 08:06:54 所属题库:设备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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