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连墙件由()和()组成。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采用钢管作碗扣式钢管模板支架的连墙件时,连接点距碗扣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m。
门式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可以不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可以滞后安装。
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在搭设时,连墙件的水平距离不超过()跨。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连墙件宜靠近门架的横梁设置,距横梁最大不宜大于()mm。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kN。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连墙件的构造有2种。()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应与施工进度同步,一次搭设高度不宜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
在门式脚手架的转角处或开口型脚手架端部,必须增设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且不应大于()m。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不可采用()进行连接。
双排脚手架每一连墙件的覆盖面积应()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高度超过()时,连墙件的水平向间距应小于等于6m。
门式脚手架的连墙件一般竖向每隔()步设置一个。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在脚手架外侧因设置防护棚或安全网而承受偏心荷载的部位应增设连墙件,其水平间距不应大于()m。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应定位准确,并应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的3步。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连墙件的竖向间距不宜大于层高,且小于()m
门式脚手架的连墙件,水平方向一般每隔()跨设置一个。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速度应与建筑结构施工进度相配合,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三步,或自由高度不大于6m,以保证脚手架的稳定。()
采用钢管作碗扣式钢管模板支架的连墙件时,连接点距碗扣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m。()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规定: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并且不应大于4m。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连墙件的横向间距不宜超过开间尺寸,且小于()
在门式脚手架的转角处或开口型脚手架端部,必须增设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4.0m。()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开口型脚手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并且不应大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