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指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的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的卖出申报。
上市公司申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应对( )作出决议。 Ⅰ.转股期Ⅱ.发行数量 Ⅲ.募集资金用途Ⅳ.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以下对证券交易所交易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 Ⅰ.价格较高的买入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买入申报 Ⅱ.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 Ⅲ.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Ⅳ.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
可转换债券"债转股"的申报方向为()。
价格优先原则表现为: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给出申报。
某投资者当日申报“债转股”500手,当次转股初始价格为每股20元,该投资者可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的数量为()股
某投资者当日申报“债转股”150手,当次转股初始价格为每股25元,股票当日市价为每股30元,则该投资者可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的股份数为()。
可转换债券的转股申报优先于买卖申报,"债转股"的有效申报数量以当日交易过户后其证券账户内的可转换债券持有数为限。()
证券交易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按照竞价原则,在证券买卖撮合中,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原则表现为: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即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者申报。()
某投资者当日申报“债转股”10000手,当次转股初始价格为每股10元。那么,该投资者可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的股份数为()股。
可转债持有人申报转股的可转债数量大于其实际可用可转债余额的,应按其申报数量办理转股。 ()
听力原文:无形席位采用场外报盘方式,即证券公司接到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并审查后,通过证券公司电脑系统直接向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电脑主机发送买卖证券的指令。无形席位报盘方式缩短了申报时间与成交回报时间,而且减去了场内交易人工报盘的环节,从而降低了申报的差错,减少了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纠纷。故选ABCD。无形报盘方式同有形报盘方式相比()。
在可转债债转股的操作中,即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
某投资者当日申报“债转股”150手,当次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25元,股票当日市价为每股30己,则该投资者可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的股份数为()。
某投资者当日申报“债转股”500-T,当次转股初始价格为每股20元,该投资者可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的数量为()股。
价格优先原则表现为: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买入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 ()
在可转换债券“债转股”的操作中,即日买进的可转换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
封闭式基金交易中,价格优先是指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可转债“债转股”通过()
可转债的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
某投资者当日申报“债转股”150手,当次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25元,股票当日市价为每股30元,则该投资者可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的股份数为()。
在可转换债券“债转股”的操作中,即日买进的可转换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