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职工一人不准同时填发、使用()乘车证。
《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旅客使用银行卡购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上铁客发[2011]52号)规定,扣款成功,POS凭条打出,因客票系统故障(如瞬间断电),导致部分车票未制出时,售票员需()。
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电子支付运输收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上铁收发〔2011〕39号)规定,运输企业收入管理部门应对收回的票据及单据进行全面审核,对违法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均按少缴款处理。()
《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旅客使用银行卡购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上铁客发[2011]52号)规定,旅客办理车票始发改签或退票时,应持(),到车站安装有POS机的始发改签或退票窗口(银行卡办理窗口)办理,售票员根据票面标识的收单行进行处理。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职工供养的未满()周岁的子女随同职工或职工供养的配偶、父母探亲时,可共同使用一张探亲乘车证,但职工子女不能单独使用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持用()乘车证,除换乘外,中途下车无效
《上海铁路局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外宾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85号)规定,持外宾乘车证的外宾乘坐进入西藏地区旅客列车前,应凭<-->办理签证
《转发铁道部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劳资发[1995]176号)规定,离退休人员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且与配偶分居两地,每年可使用一张其居住地至配偶户口所在地的探亲乘车证,但其配偶不能反探。()
《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管理办法》规定,站车工作人员在处置时,应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明确告知旅客处置办法和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采取限制购票措施。()
《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旅客使用银行卡购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上铁客发[2011]52号)规定,旅客用银行卡购买的车票办理始发改签时,发生票面不清或误签的,可以作废,重新办理始发改签手续。()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持用()时,须由车站签证。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的有效期间为三个月,可跨年填发。
《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旅客使用银行卡购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上铁客发[2011]52号)规定,发生车票误购误售,进行废票作业时,售票员需根据客票系统提示将票款退还至旅客银行卡账户,也可以现金支付返还。()
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电子支付运输收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上铁收发〔2011〕39号)规定,铁路客货运运输业务系统结账后,不得办理票据的作废处理。()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学生实习使用乘车证,可以免费使用卧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498号)规定,车站铁路公安部门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明一式两联,载明持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一联为公安留存,一联供旅客购票、改签、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由旅客自行妥善保管,站车不予收回。()
《上海铁路局铁路电子支付应急处置实施细则(试行)》(上铁收发〔2012〕111号)规定:车站在电子支付应急模式下不办理银行卡购票业务,在pos机窗口和带有银行卡读卡模块的TVM机上如何告知旅客
铁路旅客信用记录期限为:自失信行为发生之日起年;超过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国家对相关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电〔2017〕16号)()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使用临时定期乘车证,一次出差到一条线的几个站,可填到()。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持用()时,须由车站签证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职工工作地至家属居住地在六百公里以内,上下班有适当列车可乘,不影响出勤、工作和休息的,需通勤时,可使用通勤乘车证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站、车客运人员必须熟知乘车证使用的有关规定,认真查验乘车证填载项目和必须携带的有关(),并打剪标记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填发()均须粘贴使用人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相片,并加盖填发单位钢印
《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旅客使用银行卡购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铁路旅客银行卡购票是指旅客在安装了()的售票窗口以及安装了银行读卡器和密码键盘的自助售票机上办理购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