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2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计入收入总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29日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明确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为了消除港澳台同胞的痛点,2018年8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并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一经公布,便在港澳台同胞中引起强烈反响。
继续教育新规定自2018年()起施行。财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同时废止。
6月1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比例限额由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
2017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工作方案,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和普查十点;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年完成成功总结与发布。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让广大纳税人及时享受改革红利,2018年12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增加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包括()
2020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3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一定的税额幅度内减征部分地方税费,该幅度为()。
2012年5月25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97号),用以取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
2020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3号),规定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和“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分别调整为()。
2018年1月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8]2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的通知,自()起在电网经营企业范围内施行,有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其配电业务参照执行。
2019年3月16日电,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优惠政策的通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某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发证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有效期3年。根据《公告》规定,2018年、2019年、2020年为具备资格年度。()
2018年7月9日,工信部印发了《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指南》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方法》。()
2018年6月9日,甲公司支付价款855万元(含交易费用5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100万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018年12月31日,该股票市场价格为每股9元。2019年2月5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 000万元,甲公司应按持股比例确认现金股利。2019年8月21日,甲公司以每股8元的价格将乙公司股票全部转让。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9年利润表中因该项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执行。
2010年5月8日,甲公司以每股8元的价格自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股票120万股,支付价款96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3万元。甲公司将其购入的乙公司股票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9元。2011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5元,甲公司预计乙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将持续下跌。2018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6元。2019年3月12日,甲公司以每股7元的价格将该股票出售,支付相关交易费用2.5万元。则下列关于甲公司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8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2022年9月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91号),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提高到()。
2018年1月10日,星海公司以每股6.50元的价格购入B公司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10000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并支付税金和手续费500元。2018年4月5日,B公司宣告2017年度股利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0元,并于4月30日派发。2018年6月30日,B公司股票每股公允价值为7.50元。2018年9月25日,星海公司将B公司的股票出售,收到出售价款86000元。 要求:编制星海公司有关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下列分录: (1)2018年1月10日,购入股票。 (2)2018年4月5日,B公司宣告派发现金股利。 (3)2018年4月30日,收到现金股利。 (4)2018年6月30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2018年9月25日,将B公司股票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