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Ⅱ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评价中提出的不同选址(选线)方案、或不同开采方案等所引起的()分别进行预测。
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矿山,地表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和栅栏,通往塌陷区的井巷应封闭,人员不应进人塌陷区和采空区。
开采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防止过量开采造成污染或者地面沉降。
某省水利厅发现其附近有地热资源,希望开发两眼用于开采地下热水的地热井,但是并没有法律规定的有关的采矿许可证件。于是,便携带有关资料到某省地质矿产厅办理有关地热井的采矿登记手续,地质矿产厅依法给予了采矿登记。该采矿登记属于何种行为()
根据《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开采地下水应当遵循总量控制、优化利用、()的原则,并符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中相关要求,防止水体污染、水源枯竭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环境灾害的发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下列哪些内容属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与分析的主要内容。()
线路设计时应预防不良地质条件引起的倒塔事故,应避让可能引起杆塔倾斜、沉陷的矿场采空区;不能避让的线路,应进行稳定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可采取()等预防塌陷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同时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为()。
采矿权人应当对矿区范围内的危岩、危坡、山地开裂带、地面沉降区和塌陷区设立警示标志并进行有效的治理,排除危害。可以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采矿、削坡、堆放渣石、抽取地下水等活动。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作用和()诱发的各种地质作用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
地表塌陷是地表垂直变形破坏的另一种形式。它的出现是由于地下地质环境中存在的着天然洞穴或人工采掘活动所留下的矿洞,巷道或采空区而引起的,其地面表现形式是局部范围内地表岩土体的开裂、不均匀下沉和宛然陷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地下水二级评价项目,对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应进行()的预测和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Ⅲ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评价中提出的不同选址(选线)方案、或不同开采方案等所引起的()分别进行预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为()。
随着露天开采深度的增加,露天开采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主要是()。
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地下水的开采量超过(),造成地下水水位待续下降,或因开发利用地下水引发了环境地质灾害或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是判定地下水超采和划定地下水超采区的依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地下水供水(或排水、注水)规模、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范围、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大小等条件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地下水一级评价项目,对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应进行()的预测和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
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
我国矿产资源近年来的高强度开采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造成了地面的大面积破坏和塌陷,导致矿区地下水资源枯竭和矿区严重的大气、水源污染。从哲学上说明()。
地面塌陷是地面垂直变形破坏的另一种形式。它的出现是由于地下地质环境中存在着天然洞穴或人工采掘活动所留下的矿洞,巷道或采空区而引起的,其地面表现形式是局部范内地表岩土体的开裂、不均匀下沉和突然陷落。
地面塌陷是地面垂变形破坏的另一种形式。它的出现是由于地下地质环境中存在着天然洞穴或人工采掘活动所留下的矿洞,巷道或采空区而引起的,其地面表现形式是局部范围内地表岩土体的开裂、不均匀下沉和突然陷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