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是指处理设施后或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现有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氮氧化物的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是()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应设置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距排放源2~1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
无组织排放采样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的监控点应设在无组织排放源()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考点设在排放源()范围内。
现有污染源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的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是()mg/m3。
1997年1月1日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准立项,则该项目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的监控浓度限值是()。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要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的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设监控点。同时在排放源上风向设参照点,以监控点同参照点的浓度差值不超过规定限值来限制无组织排放。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指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玻璃棉尘、石英粉尘、矿渣棉尘的监控浓度限值是()。
在废气简述要求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硫、颗粒物、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指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炭黑尘、染料尘的监控浓度限值是()。
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氮氧化物的监控浓度限值是()。
现有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玻璃棉尘、石英粉尘、矿渣棉尘的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是()mg/m3。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规定,在无组织排放监测中,所测得的监控点的浓度值应扣除低矮排气筒所作的贡献值。
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是指处理设施后或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 )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7年1月1日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准立项,则该项目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的监控浓度限值是()。
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规定的名词术语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是指没施处理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 )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 )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规定,新建污染源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的浓度限值为()。A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规定,现有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氮氧化物的浓度限值为()。A
现有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氮氧化物的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是()mg/m<sup>3</sup>
1997年1月1日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准立项,则该项目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的监控浓度限值()mg/m3。
无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的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将()
某项目按工程建设方案确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300m,对建设方案进一步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场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可达标,确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200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该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