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也包括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出票行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柜员收到失票人出具的公函或有关证明及填制的一式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挂失止付通知书”必须注明()。
银行汇票失票人挂失止付,如到期末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自第10日起撤销止付责任。
银行汇票失票人挂失止付后,如到期未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自第()起撤销止付责任。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暂停支付。
出票人开户行在受理失票人的“挂失止付通知书”时,应认真审查“挂失止付通知书”是否填明支票丧失的时间、(),欠缺上述内容之一的银行不予挂失。
银行汇票代理付款行(社)或出票行(社)收到失票人提交的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审查无误并经主管人员签字后,将“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加盖()作受理回单交止付通知人。
甲公司丢失一张汇票,挂失止付后得知乙银行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前,已经向持票人付款,乙银行不再承担责任。
票据的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营业部门自收到失票人出具的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的,自第()日起,挂失支付通知书失效。
柜员受理失票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主动申请解除挂失,提交的银行汇票第二,三联和银行受理挂失时交给失票人的受理回单(“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应进行业务审核()。
兑付行接受银行汇票失票人的挂失止付后,如到期未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自第起撤销止付责任()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出票社或代理付款社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没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起,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票据挂失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出票银行收到失票人提交的二联“挂失止付通知书”,经审查合格后受理,将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加盖()作受理回单交通知止付人。
出票人开户行收到失票人提交的挂失止付通知书,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收到承兑汇票“挂失止付通知书”起()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支付通知书,自第()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时,付款人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准许挂失的票据丢失,付款人和代理付款人自收到失票人挂失支付通知书之日起()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从次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客户办理纸质银承止付,营业机构收到失票人的挂失止付通知书,选择止付方式为()
未解付的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后,向()挂失止付
空白支票丢失后,失票人先到人民法院办理公示催告,付款行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后做挂失止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