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当月对外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0年购进的送货用大货车一辆,取得含税收入23.4万元;当月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大米,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0万元;外购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117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50吨,收购成本为130500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粮食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2吨粮食白酒,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0000元,乙酒厂无同类产品售价。则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为()万元。
某食品加工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一批用于加工糕点,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20万元;该批大豆在运回库房途中发生了1%的损失,经查验该损失属于合理损耗。该食品加工厂就上述业务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万元。
甲公司为一个粮油生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2年5月25日,甲公司从农民手中购入一批初级农产品,支付的买价为200000元.发生的运输费为25000元,装卸费为1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该农产品允许按照买价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发生的运输费不考虑进项税额的计算。甲公司购人该初级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某面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份从农业生产者处收购一批小麦,支付的价款50万元,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委托甲运输公司将该批小麦运回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费10万元,增值税1.1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领用该批小麦的80%用于生产面包,其余的小麦全部用于职工食堂,当月销售面包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则该面包生产企业2014年2月应纳增值税为()万元。
某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8日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已入库,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80000元,并支付不含税运费1000元(取得了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食品生产企业准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9月从农民手中购进一批玉米渣用于生产增值税应税产品,取得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为100000元,委托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其运回企业所在地,支付不含税运费20000元,并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月末盘点时,发现上月购进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烟丝因管理不善霉烂变质,成本为10000元。该企业当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因管理不善丢失上月从农民手中购入的小麦(已抵扣进项税),该批小麦的账面成本为7518元,其中含支付给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运费成本558元,则该企业当月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元。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玉米一批,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委托运输企业将粮食运回企业,支付运输费1万元、装卸费0.3万元、保险费0.1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货运发票;验收入库后,因自然灾害损失1/2。则企业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万元。
某市甲白酒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2月份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的金额50万元,委托乙运输公司将该批农产品运往某县的丙白酒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2吨白酒,支付运费1万元,取得乙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甲企业支付丙企业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丙企业代垫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是20%,消费税定额税率是0.5元/500克,计算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万元。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以前月份从农民手中购入的粮食,账面成本为9600元(含运费成本465元),则该项损失当期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为()元。
甲公司为一个粮油生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2年5月25日,甲公司从农民手中购入一批初级农产品,支付的买价为200000元,发生的运输费为25000元,装卸费为1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该农产品允许按照买价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发生的运输费不考虑进项税额的计算。甲公司购入该初级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从农民手中收购小麦一批,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金额20000元,当月将该批小麦的30%用于职工食堂,7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00元;当月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月购进的一批小麦(从农民手中购入)霉烂变质,账面成本为10000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元。
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服装、皮包,兼营销售水产品,2009年3月份从某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进墨鱼和虾,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54万元,从一般纳税人手中购进其他货物取得增值税税控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为46万元;销售服装50万元,销售水产品12万;4月份外购服装、皮包5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为8.5万元;销售服装150万元,水产品5万,另上月外购的免税墨鱼因制冷设施故障损失12万元(账面成本),上月外购的服装被盗损失4万元。售价均为不含税价款。则该企业2009年4月份应纳增值
甲公司为一个粮油生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2年5月25日,甲公司从农民手中购入一批初级农产品,支付的买价为200000元.发生的运输费为25000元,装卸费为1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该农产品允许按照买价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发生的运输费不考虑进项税额的计算。甲公司购人该初级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某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2月份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的图书,账面成本20000元(含一般纳税人提供运输劳务收取的运费400元),税务机关接受了该项损失的申报,该业务在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为()
甲公司为一个粮油生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2年5月25日,甲公司从农民手中购入一批初级农产品,支付的买价为200000元,发生的运输费为25000元,装卸费为1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该农产品允许按照买价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发生的运输费不考虑进项税额的计算。甲公司购入该初级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甲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31日从银行借入资金1000万,借款期限是2年,年利率是8%(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款已经存入银行,甲企业将该笔借款用于厂房建设,2014年3月31日-2014年6月30日属于筹建期(相关利息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2014年7月1日开始建造厂房,一直到2015年6月30日,该厂房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甲企业从借入这笔款项到2015年12月31日,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万元。
2、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从农民手中购进小麦用于加工糕点并于当月全部领用,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5万元,支付运费(运输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6万元。本月销售糕点等,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假定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该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万元。
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2月从烟农手中收购烟叶用于生产烟丝,收购凭证上注明烟叶收购价款12万元,价外补贴1.2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所在地支付给运输企业不含税运费0.2万元,取得该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卷烟生产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