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当采用()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机构应当提出(),并提出(),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制定(),并应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对水文地质复杂型或者极复杂型的矿井,如果采用小口径抽水不能查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面岩溶塌陷)条件时,可以进行井下();如果井下条件不具备的,应当进行大口径、大流量群孔()。
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不能采用()方法探查水文地质件。
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法进行超前探测,由()提出水文地质情况报告。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
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在水害情况查明前,()。
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当采用()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掘进和回采前,应当编制地质说明书,()、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危险区、受水威胁区、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孔等情况。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不用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
水文地质条件()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
为什么严禁贸然揭露受水威胁严重、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煤层?
当积水区在上方,上山巷道三面受水威胁时,一般采用双巷掘进,交叉探水。?
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煤矿防治水细则》规定,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内容地貌地质应当包括查明地质构造的形态、产状、性质、规模、破碎带(范围、充填物、胶结程度、导水性)及有无泉水出露等情况,初步分析研究其对矿井开采的影响的内容。()
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应当在采掘前采用巷探、钻探或者物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
掘进和回采前,应当编制,掌握地质构造、岩浆岩体、陷落柱、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受水威胁区、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孔等情况()
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应当在采掘前采用物探、钻探或者化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
当积水区在上方,上山巷道三面受水威胁时,一般采用双巷掘进,交叉探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