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万元人民币以上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转贷或者贷款贴息的地方政府投资或者企业投资申请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规定: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要建立PPP项目库,并从2015年1月起,于每月()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按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财政贴息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主要目的是()。
按照规定,凡属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电网工程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但只有在电力项目纳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才会受理项目申请报告。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05年1月联合颁布的《关于建立境外投资重点项目风险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向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重点项目提供()等境外投资风险保障服务。
项目立项审批对于以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超过2亿元但超过30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比例超过()%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投资决策是一个研究逐步深化的过程,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有关文件,政府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分类,()不属于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类别。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于2006年批准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强调投资项目的()和环境影响经济分析的重要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E2004]20号),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需要审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需要审批()。
投资用汇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2亿美元及以上的要核报()核准。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不包括()。
根据现行法规,从2014年起,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以及租赁补贴资金继续由财政部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安排的中央用于新建廉租住房补助投资调整为()。
随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颁布实施,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仍继续实行审批制,其中采取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根据《湖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全省范围内()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采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文件编制。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单位被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其资金申请报告。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5号令)规定投资钢铁项目需按规定报()审批或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作出批复,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文件编制,实现()、()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的投资补助和贴息金额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核定。对于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可以重复申请投资补助和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