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规定,10层及10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8m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设置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活动用房和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中)
当房间仅设一个疏散门时,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其建筑面积不大于()m2。
多层建筑是指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的单层公共建筑。()
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采用三级耐火等级时,建筑不应超过()(C)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时,建筑不应超过()层。
单层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内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个。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多层公共建筑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m时,可以设置1个疏散门。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人的单层公告建筑,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出口。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单层烟草厂房内设置了多层辅房时,如辅房面积不超过厂房总建筑面积的()时,其防火设计可按单层设计
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设置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活动用房和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中)
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单层、多层公共建筑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且建筑面积不超过(),疏散门净宽不小于(),可设一个门。
使用人数超过200人的幼儿园的保护类别应划分为重要公共建筑物,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居住建筑的保护类别应划分为一类保护物,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且不超过10000m2的办公楼的保护类别应划
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采用三级耐火等级时,建筑不应超过()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时,建筑不应超过()层。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设置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活动用房和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
消防站的选址应设在消防站执勤车辆主出入口两侧宜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设施,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消防站的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米。责任区内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的,消防站设臵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部位一般不应小于()。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的为高层,但不包括总高度超过其值的单层建筑。
当房间仅设一个疏散门时,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其建筑面积不大于()m<sup>2</sup>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层。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 平方米,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时,房间可以仅设一个疏散门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