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点大于或等于60度的液体属()液体。
闪点<()的液体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闪点()℃的液体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
闪点>45℃至闪点<60℃液体火灾危险性属于()。
闪点大于120℃的液体火灾属于丙A类。()
闪点在60℃或60℃以上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物质为()类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特征。
易燃液体是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规定,产生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的生产,其火灾危险性属于()类。
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乙类的液体其闪点()。
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闪点为()液体的生产属于甲类生产。
凡闪点低于或等于45度的液体为易燃液体,闪点大于45度的称为可燃液体。
使用或产生闪点≥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体,属于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
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闪点为()度液体的生产属于甲类生产。
根据液体的闪点,可将能燃烧的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三类,柴油属于()类。
使用或产生闪点≥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体,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
闪点大于或等于60度的油品和有机液体的提炼、回收工段及抽送泵房的火灾危险性应划为__类()
根据GB19434-2009《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安全规范》规定,中型散装容器用于装闪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或用于装运易发生粉尘爆炸的粉末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闪点为28℃~60℃的液体,其火灾危险性为丁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闪点≥60℃的液体按照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类储存物品的()
闪点在60°C及以上的可燃液体物质为()类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特征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乙类的液体的闪点()
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闪点为()液体的生产属于甲类生产。
根据火灾危险性分类,闪点大于28摄氏度且小于等于60摄氏度的可燃性液体的为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