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管理的规定。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治。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对于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一般控制区实行1.5倍削减量替代。()
“三同时”制度,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根据以上定义,下列没有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是()。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下称省电力公司)等作为项目法人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输变电工程的档案管理。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
根据《全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的,未经审核合格,擅自施工或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依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
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并把污染治理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环境中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2.0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2.0分)
违反《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居民住宅楼和商住综合楼内新建、改建、扩建含有喷漆业务的机动车维修经营项目的,由()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未达到环境治理目标的重点监管区不予备案或者核准、审批其可能增加当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禁止在()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放()、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应当在报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说明指标来源。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则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规定,新建、改建、 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方)的规定()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则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的有关规定,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用煤项目,应当实行()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人口密集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新建、改建和扩建易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罚()罚款。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排污单位应当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向市或者区环保部门申请或者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