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比其正常市场价格高低的百分率为S%,则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与正常价格的关系为: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正常价格。
在房地产交易情况修正中,一般是采用正常价格较可比实例房地产的成交价格高多少或低多少的说法。()
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可比实例正常市场价格。
在市场法的步骤中,将可比实例的实际而可能是不正常的价格修正为正常市场价格的过程称为()。
为评估某住宅2004年10月1日的正常市场价格,在其附近收集的某可比实例的有关资料如下:成交价格为4000元/㎡,成交日期为2004年5月1日,成交价格比正常价格低2%,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为1.087,已知从2004年5月1日到10月1日该类住宅价格平均每月比上月上涨1%,则对该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校正、调整得到的价格最接近于()㎡。
在百分率法中,交易情况调整系数应以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为基准来确定。()
市场比较法中,如果可比实例交易时的价格低于正常情况下的交易价格,则在将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正常交易情况下的价格的公式中()
某可比实例卖方应缴纳的税费由买方承担,若买方付给卖方的金额不变,当卖方应缴纳的税费增加时,该可比实例的正常成交价格会()。
进行交易情况修正,首先应了解有哪些因素可能使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偏离其正常市场价格,在()等交易中,成交价格往往会偏离正常市场价格。
如果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是不正常的,则应将其调整为正常的,如此才能作为估价对象的价格。这种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的调整,称为市场状况修正。()
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就是正常成交价格。()
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应就是正常成交价格。()
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调整为在估价时的价格,如此才能将其作为估价对象的价格。这种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的调整,称为市场状况调整。()
评估某宗房地产2011年7月1日的市场价值,选取的可比实例中该类房地产的成交日期为2010年10月1日,成交价格为3500元/平方米,另知:该类房地产市场价格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平均每月比上月涨1.5%,2011年3月1日至7月1日平均每月比上月上涨2%,则进行市场状况调整后可比实例的比准价格为()元/平方米。
在房地产估价的市场法中,因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不正常而对其进行的处理,属于()。
判定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比正常价格低6%,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为( )
判定某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比正常价格低6%,则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为( )。
评估某宗房地产的市场价值,选取了甲、乙、丙三个可比实例:甲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为8000元/m2,比正常价格低2%;乙可比实例的卖方实收价格为7800/m2,交易税费全由买方负担,当地房地产交易中买方和卖方应缴纳的税费分别为正常交易价格的3%和6%;丙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为8300元/m2,其装修标准比估价对象的装修标准高200元/m2。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三个可比实例比较价值的权重依次为0.4、0.2、0.4,该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为()元/m2。
1、1.某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在评估调查中得知是属于熟人之间的交易,经分析,此交易比正常的市场价格低5%左右,则该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后的价格为()。
【单选题】为评估某住宅2018年10月1日的正常市场价格,在其附近收集的某可比实例的有关资料如下:成交价格为4000元/m2,成交日期为2018年5月1日,成交价格比正常价格低2%,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为1.087,已知从2018年5月1日到10月1日该类住宅价格平均每月比上月上涨1%,则对该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校正、调整得到的价格最接近于()m2。
市场法估价时,因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不正常而对其进行的处理,属于()
某宗房地产的成交价格比正常价格低8%,买卖双方约定所有交易税费均由买方负担。当地该类房地产交易中卖方和买方应缴纳的税费分别为正常价格的5%和3%。现将该房地产交易实例选作可比实例,其相应的修正系数为()。
评估某底层商铺价格时,估价师选取的可比实例甲和乙均为底层商铺,丙为二层商铺(其成交价格经调整后为底层商铺价格),求取最终价格时,对甲乙丙三个可比实例比较价格依次选取的权重,最合适的是()
如何保证可比实例成交价格的客观合理性,以及如何对其各种因素进行修正或调整是市场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