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危险区域动火时,必须由用火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火()、()、工作量、负责操作人员、()等,填写()申请单,由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经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现场查看同意后,报经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带电作业工作票()和工作()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厂(局)领导批准,工作负责人也可经工区领导批准。
规划部门或人员根据上级的要求提出政策方案,按照特定行政程序层层禀报上级,由上级机关部门领导层层审定,最后由掌握最终决策权的行政领导批准和签发。这种行政审批形式是指禀议制
采购物资质量不合格时,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应当退货或由供应商负责修理,让步接收时必须经()批准。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区安监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人审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工作票必须由分场主任或副主任签发,或由分场主任指定的人员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无效。()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检修部门()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有关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或经单位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
()系指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24h,特殊情况需超过时限,必须由动火负责部门提出方案,报送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及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局长批准,工作负责人也可经()批准。
工作票由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区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或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工作票必须由经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视情况可以电话签发或代签发。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审核且经批准的检修或基建单位签发。
未经企业领导批准的人员签发的工作票()。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审核合格并批准的其他单位签发。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签发形式
配电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签发
工作票必须由分场主任或副主任签发,或由分场主任提出并经批准的其他人员签发。()
电网侧营销现场作业,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检修(施工)单位签发。()
对需要出动12人及以上()的()抢修项目,应编制抢修工作方案,由生产设备部组织会审抢修工作方案,并经供电局的()或县级供电企业分管领导批准
二级动火票经动火单位工作负责人填票(ERP 系统上),经维抢修中心专职安全员及以上人员签发,经()审核——生产分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