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韩某于1999年病逝,遗有房屋一栋及人民币10万元。韩某的长子韩龙以自己多年与父亲同住为由,将房屋及10万元钱均据为己有。韩某的次子韩虎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合理分割其父亲的遗产。法院立案后查明:韩某之妻潘某尚在,现与女儿韩燕在外地一起生活。法院通知潘某和韩燕参加诉讼,潘某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的分割既不同意韩龙的意见,也不同意韩虎的意见,韩燕表示愿意继承遗产,但不愿意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
教授:在长子继承权的原则下,由男人的第一个妻子生下的第一个男性婴儿总是首先有继承家庭财产的权利。学生:那不正确,休斯敦夫人是其父亲的唯一妻子的唯一活着的孩子,她继承了他的所有的遗产。学生误解了教授的意思,他理解为()。
美籍华人丁乃通先生编纂了《()》,此书以AT分类为基础,采用国际通用编码。
被继承人韩某于2009年病逝,遗有房屋一栋及人民币10万元。韩某的长子韩龙以自己多年与父亲同住为由,将房屋及10万元钱均据为己有。韩某的次子韩虎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合理分割其父亲的遗产。法院立案后查明:韩某之妻潘某尚在,现与女儿韩燕在外地一起生活。法院通知潘某和韩燕参加诉讼,潘某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的分割既不同意韩龙的意见,也不同意韩虎的意见,韩燕表示愿意继承遗产,但不愿意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
李尔斯为美籍华人,为继承其父亲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刚发生纠纷,现李刚到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尔斯应诉,并准备委托美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依我国法律规定,史密斯可以以什么身份参加诉讼?
美籍华人张某的住所在美国,在中国旅行期间因车祸突然死亡,在中国遗留一套房屋,在美国遗留一辆轿车和若干存款。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张某的遗产的法定继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的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生,甲继承了其父的遗产。引起遗产继承这一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
徐艳的父亲于2001年底去世,留有遗产8万元,徐艳因与其兄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执,故遗产一直未分割。2002年3月徐艳与王强登记结婚,同年8月徐艳取得其父遗产4万元。王强在婚前购买轿车一辆供家中使用。2004年因王强赌博且屡教不改,夫妻关系恶化,难以共同生活。2004年底徐艳向人民法院诉请离婚,王强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存在分歧。 就此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王强可否分割徐艳继承其父遗产4万元?
某男婚后两年其父病故。他和母亲及3个弟弟继承父亲的遗产。为了使母亲晚年能生活得更好,他想把继承遗产送给母亲,他应该()。
某男婚后二年其父病故。他和母亲及三个弟弟继承父亲遗产。为了使母亲晚年能生活得更好,他想把继承的遗产送给母亲,他应该()。
甲因离家出走被依法宣告死亡,甲父死亡,其遗产为甲之兄弟继承。15年后,甲回,依法撤销了死亡宣告。甲对其父已被继承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
甲的父亲于1976年10月10日去世,其父亲死后留下的大量遗产由其母亲及兄弟四人继承,甲对此事毫不知情,直至1994年12月31日才知道其应继承的遗产被其他兄弟三人分了,甲决定向法院起诉。该案的诉讼时效应至()时届满
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继承遗产。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两间房屋被其父亲继承,一辆小货车由其妻子继承。其妻改嫁王某,王某在使用小货车运输过程中出现车祸,车毁人亡,货车被送至李某处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费被扣留。此时,张某回到家乡。经查,两间房屋一直出租给赵某居住,租期已过,赵某一直继续占用。因返还财产引起纠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甲的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生,甲依法律继承了其父的遗产。引起遗产继承这一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
李某继承了其父亲的一套房产。按照有关规定,李某应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某男婚后二年其父病故。他和母亲及三个弟弟继承父亲的遗产。为了使母亲晚年能生活得更好,他想把继承遗产送给母亲,他应该()。
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因车祸身亡。经查,王某已离婚多年,生前与其子王明共同生活,且王明明确表示不愿继承其父的遗产。问执行法院此时应当如何处理?
甲乙两兄弟在其父亲死后签订了一个书面协议:年迈的母亲由兄来赡养,母亲的一切遗产由兄继承;弟不负责赡养母亲,亦不继承母亲的遗产。该协议合法有效。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张老汉住在A市B区,有二子一女,分别是张山、张水、张燕。张山与其父亲同住一个城市,张水与张燕在外地工作。张老汉立一遗嘱交给其女张燕。遗嘱中称:其遗产房屋全部由张燕继承。张老汉去世后,丧葬费用均由张山承担。张山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了李海,得价款6万元(房屋尚未变更登记),张水回来后,向法院起诉张山,要求继承遗产。在诉讼过程中,张水因病死亡,张水之子张明和女儿张红要求参加诉讼。A市B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张燕也从外地赶来,在该法院尚未开始审理时向该法院递交诉状,并附有其父遗嘱,请求该法院将房屋判给自己。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而张燕不知其父已死,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根据以上定义,以下属于转继承的是()。 A.小王继承其父老王死后留下的三间房屋 B.大李因在车祸中被确认先于其父老李身亡,其子小李继承了老李留给大李的部分遗产 C.大周在继承其父老周的遗产的过程中去世,其子小周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部分遗产 D.老刘在遗嘱中将财产的三分之一留给了其二儿子小刘
()高汇,沪籍,名下仅有一套位于内环以内的住房,该房总高超过五层,该房继承自其父亲,原产证登记日期为2006年5月2日,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购入价为100万。因考虑置换,高汇打算将此套继承来的住房再次出售,税务核定价为320万元,则他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为多少(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近日,周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已知婚前周某有房产一套,婚后二人用于自住,已知该房产在二人结婚时市场价值为80万元,贷款已还清,离婚时市场价值为100万元。离婚时夫妻二人名下存款合计20万元,为婚后二人工资收入的积累所得;另外,婚后王某还通过法定继承获得其父亲遗产60万元。假设双方未对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作任何约定,则离婚时王某可分得财产()
赵某死亡,遗产由其父甲、其母乙、其妻丙和其子丁继承,当时丙己怀孕。上述继承人在继承时为胎儿保留了必要的继承份额。丙分娩时,胎儿死于母体内。有权继承为该胎儿所保留份额的人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