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需要在外出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所需要的时间限定是()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
某建筑安装企业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当地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对其核发《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该证明最长有效期为()。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限一般为()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持有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局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需要在外出经营办理报验税务登记,需要的时间条件是指下列条件的哪一个()
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一定期限的,应当在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该期限为()天。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 )。
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之日起,在( )的, 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实施细则》21条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是以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者提供劳务之日起()。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外出县(市)从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办理临时经营纳税人设立登记。
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税务机关为其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在()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此证明应妥善保管,纳税人可以在多个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重复使用。()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县(市)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天的,应当自期満之日起()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税务机关为其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日。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明》。()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