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安机关业务系统中涉爆作业人员主要包括()和爆破作业人员。
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进行销毁的,要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爆破作业单位不再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爆破作业单位的爆炸物品由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由公安机关收缴的、公众拣拾上交的、民间发现的无主爆炸物品,以及战争遗留的军用爆炸品,由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销毁。
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组织监督销毁。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对没收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组织()
针对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实施的较大规模爆炸物品销毁活动,公安机关应当以专项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治安检查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自己拥有的民用爆炸物品需要销毁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和县级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负责()。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对于抽调非专业民警实施的较大规模爆炸物品治安检查活动,应当由由组织检查的公安机关或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专门的工作组织、动员后方可实施。
公安机关开展民用爆炸物品从业活动治安管理检查工作有哪些原则()
公安机关对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活动的场所检查时,应按照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开展对应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安机关业务系统中对涉爆作业人员的管理主要是对()的管理。
公安机关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负责()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依法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告从事相应从业活动的资质、基本活动、民用爆炸物品交易流向等三类基本情况的治安管理要素信息,由公安机关登记、备查、纳入日常管理,并作为申请后续从业活动许可的依据。
爆破作业项目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阶段公安机关监管的工作要点包括()。
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的爆炸物品销毁工作,主要针对由公安机关收缴、公众拣拾上交或民间发现的无主的爆炸物品,以及战争遗留的军用爆炸品,基本上包括了全部销毁爆炸物品的种类。
在爆炸物品的销毁过程中,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监督和保障工作的重点环节是()。
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实施影视特效烟火作业的,应当经作业地()公安机关审批。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A.县级人民政府 B.当地公安机关 C.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民用爆炸物品集中销毁处置方案经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