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路南区某小学教师崔某在学校放学后,义务为其班级学生张某补习数学。该生属于习惯性不听讲,不守纪律的学生。经多次提醒劝告不听,并顶撞教师,情急之下,崔老师用手掐了该生的左脸。 事后,该生之父大闹学校,并带来当地“焦点透视’,节目组的记者进行采访、曝光,大肆渲染。路南区教育局迫于媒体的压力,局长当即拍板:对该教师马上解聘,并赔偿学生损失费3000元,要求该学校有关领导作出严肃的检查,并通报全市各级学校就此事展开讨论,自查反省,引以为戒。我国教师法对于学校解聘教师的情形规定有哪些?()

A .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 .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C . 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D . D.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

时间:2022-10-08 04:26:13 所属题库:小学教育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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