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货船在露天的干舷甲板上首楼后端壁有一扇风雨密门,通过该门进入首楼后可通向干舷甲板以下的处所。那么以下风雨密门的门槛高度一定符合规范要求的是?()
某内河船舶,船长65m、航行于B航区、J2级航段申请建造检验和审图。审图人员在载重线核定干舷条件时,该船干舷甲板及首升高甲板上位于露天部份的通风筒围板的高度应不小于多少?()
一艘船长为60.0米航行A级航区的干货船,其首升高甲板上位于露天部分的通风筒应()。
某内河机动货船,船长49.5米,总长51.8米,设前驾驶室一层和后甲板室一层,该船在××船厂做初次检验,检查得基本号灯的配置情况如下: 白桅灯一盏,设在桅杆上,在干舷甲板以上的高度约8米。 舷灯二盏,设在驾驶室顶左右侧,颜色左红右绿,在干舷甲板以上的高度约3米。 白尾灯一盏,设在船尾,在干舷甲板以上的高度约4米。 以及白环照灯一盏、红环照灯二盏、绿环照灯一盏和闪光灯三盏。 问题: (1)基本号灯的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如认为不符合,应如何设置。 (2)哪个号灯设置的位置不符合要求?如何修改?
在干舷甲板及首升高甲板上位于露天部分的通风筒,应具有坚固()的和适宜的关闭装置。
2014年6月,验船师在执行一B级航区船长36米一般干货船的建造检验中,检查到该船艏甲板露天设有的一设置了适合的关闭装置钢质通风筒围板高度为210mm。请问该通风筒高度是否满足要求?若不满足要求,其高度应大于多少?()
载重线的建造检验应检查在干舷甲板上和上层建筑甲板上的货舱口、其他舱口及其他开口的风雨密关闭装置,并作()。
某内河船舶航行于B级航区,该船干舷甲板及升高甲板上位于露天部分的通风筒围板的高度应不小于()
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载重线篇规定:在干舷甲板及艏升高甲板上位于露天部分的通风筒高度应不小于()
一艘船长为49m的内河A级航区集装箱船,其机舱在两舷设置了两个相互远离的通向开敞的干舷甲板的出入口,出入口安装了风雨密门,门槛高度为250mm,船舶航行时,轮机员需经此门定时进入机舱检查,此时,()应视作进水角开口位置。
某内河机动货船,船长49.5米,总长51.8米,设前驾驶室一层和后甲板室一层,该船在××船厂做初次检验,检查得基本号灯的配置情况如下:白桅灯一盏,设在桅杆上,在干舷甲板以上的高度约8米。舷灯二盏,设在驾驶室顶左右侧,颜色左红右绿,在干舷甲板以上的高度约3米。白尾灯一盏,设在船尾,在干舷甲板以上的高度约4米。以及白环照灯一盏、红环照灯二盏、绿环照灯一盏和闪光灯三盏。 问题: 1)基本号灯的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如认为不符合,应如何设置。 2)哪个号灯设置的位置不符合要求?如何修改?
某货船在厂新建(C级航区,干舷350mm),该厂钳工在安装燃油柜的注入管与空气管时,均选用了内径为75mm的镀锌管。并根据船主的要求,空气管的安装高度改成距干舷甲板150mm。问:该钳工的做法正确吗?
一艘沿海货船首部设有长的上层建筑,其防撞舱壁已延伸至干舷甲板的上一层甲板,此时干舷甲板与上一层甲板之间的舱壁上的门()
一艘近海货船,其安放龙骨日期为2005年8月31日、总吨为513、船长为57.62米,在其船尾的干舷甲板上布置有一个舵机舱的通风筒(舵机舱位于干舷甲板以下),通风筒上永久性的设有自动风雨密封闭设备。则这个通风筒的围板高度应至少为:()
在干舷甲板及首升高甲板上位于露天部分的通风筒应具有坚固的钢质围板和适宜的关闭装置,航行于A级航区的机动货船露天部分的通风筒围板高度应不小于()
航行于A级航区、船长42m的内河船舶,干舷甲板及首升高甲板上位于露天部分的通风筒围板高度不小于()
某干货船的首楼在“位置1”的范围内,首楼在干舷甲板上有3个风雨密门,分别是油漆间、物料间和进入底舱应急消防泵舱的门,门槛高度要求不小于600mm有几个:
某内河散货船正处于建造过程中,我们验船师在进行载重线等项目检验确认时,发现标其干舷甲板线以下设置了两扇舷窗,舷窗底部与满载水线之间的距离为120mm。请问,你认为该船的舷窗设置是否存在问题?如何纠正?
某国际航行B-60型干舷散货船,其机舱棚有一直接通向干舷甲板的出口.该出口上的门应为:()
航行于A级航区的内河船舶,其在干舷甲板及前升高甲板上位于露天部分的通风筒应()
某货船的防撞舱壁上有一根艏尖舱的压载水管穿过防撞舱壁,在防撞舱壁上于艏尖舱内设一只能在干舷甲板上操作的阀。有下述几种材料制作的阀可满足操作要求,但不能采用的是哪种材料制作的阀?()
当通风筒是在露天的干舷甲板和后升高甲板上,以及位于从首垂线起0.125L以前的露天上层建筑甲板上时,其在甲板以上的围板高度应至少为()。
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附则I第25(2)条规定:在所有露天甲板的四周应装设栏杆或舷墙。现某货船具有舯部甲板室及尾部上层建筑,请问下述那些要求是正确的()
某内河机动货船,船长49.5米,总长51.8米,设前驾驶室一层和后甲板室一层,该船在××船厂做初次检验,检查得基本号灯的配置情况如下:白桅灯一盏,设在桅杆上,在干舷甲板以上的高度约8米。舷灯二盏,设在驾驶室顶左右侧,颜色左红右绿,在干舷甲板以上的高度约3米。白尾灯一盏,设在船尾,在干舷甲板以上的高度约4米。以及白环照灯一盏、红环照灯二盏、绿环照灯一盏和闪光灯三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