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相应设备()记录、存储冠字号码。
人民币冠字号码记录设备是指金融机构和社会化清分机构使用的具备冠字号码识别功能的()等现金处理设备。
某银行网点配备了一批一口半清分机,取代点钞机放置在柜台上使用,由网点柜员在支付现金前同时完成清分和记录冠字号码。柜员王某在办理人民币收付业务时,往往根据业务量大小,选择一次进钞或两次进钞清分后对外支付。该银行尚未建立冠字号码查询系统,每月营业结束后,王某通过U盘将一口半清分机记录的冠字号码信息导出到PC端。在一次机具厂商例行维护保养过程中,王某称冠字号码图像文件占用PC端硬盘,要求维保人员关闭机具冠字号码图像记录功能。该案例中,()环节存在违规操作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3〕197号)规定每月()日前,各金融机构应按月将全额清分工作、冠字号码查询工作进度的落实情况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清分设备和点钞机记录的冠字号码信息,应在()营业结束后通过各类(U盘或联网)方式导出到PC端或服务器。
从人民银行调入和金融机构相互取款业务调入,由本行对外支付的现金,可采取()方案记录冠字号码。
对于冠字号码信息存储在兴业银行现金清分中心或社会清分机构的,冠字号码信息应在对外支付后至少保存(),并确保数据的安全。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3]197号)要求,设有全国性分支机构的银行全额清分目标分三个阶段包括()
金融机构从人民银行调入其他银行已清分现金后,利用本行清分机或A类点验钞机重新清点并记录冠字号码。清点过程中发现的假币,责任归()。
现金清分业务委托他行代理的金融机构由代理行清分并记录冠字号码的,代理行应在()个工作日内向被代理行提交检索结果,通过付款网点向客户反馈结果。
由本行清分并对外支付的现金(包括本行营业网点自主清分和现金中心集中清分),由()记录冠字号码。
某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金委托社会清分机构清分后调入,双方达成协议,由社会清分机构记录、存储冠字号码,保证冠字号码可追溯查询。该批现金后调运至该银行某营业网点,网点柜员在为客户李某办理取款业务时,发现调入现金中有一张假币,柜员及时通知社会清分机构,并按相关规定将假币予以收缴。客户李某于次日至网点投诉取出假币,并要求查询冠字号码。针对该案例,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金融机构自行或唆使现金处理设备供应商篡改冠字号码记录信息,使查询后出具的查询结果不实或妨碍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调查、处理涉假纠纷的,人民银行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的处理措施有()。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冠字号码查询检查工作的通知》(银货金〔2013〕161号)规定:现金清分业务委托他行代理的金融机构由代理行清分并记录冠字号码的,代理行应在()个工作日内向被代理行提交检索结果,通过付款网点向客户反馈结果
《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指引(试行)》中国人民币冠字 号码记录设备是指金融机构和社会化清分机构使用的具备冠字号码识别功能的()等现钞处理设备。
营业机构从同业领入的加盖“已清分”标识的钱捆,必须由现金管库员经清分机清点并记录纸币冠字号码,现金清点无误后方可调拨给临柜人员。()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营业结束后,将现金清分设备和点钞机记录的冠字号码信息,通过各类(U盘或联网)方式导出到PC端或服务器。
金融机构因操作不便、运行速度慢,可以关闭冠字号码记录设备的清分、鉴伪等功能或调低设备性能。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对自动柜员机的配款未进行基于人民币冠字号码登记、清分的,对营业机构的现金柜员、会计主管分别处以元的罚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回笼现金采取代理行后台清分,本行网点记录、存储方式的,冠字号码的检索由 A 受理处置()
网点从现金清分中心领取的纸币钱捆,应记录存储冠字号码后再加入自助设备。自助设备已经升级完成并具有冠字号码存储功能的,营业机构可不再重复记录()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人民银行调入其他银行已清分现金后,利用本行清分机或A类点验钞机重新清点并记录冠字号码,清点过后发现的假币,责任归()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冠字号码信息存储在本行现金清分中心或社会清分机构的,应在现金对外支付后至少保存个月,并确保数据的安全。*()
分行委托他行或外包服务商实现现钞清分(含清分后加入自助设备钞箱)的,如冠字号码保存在他行或外包服务商,双方需达成协议,明确冠字号存储需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要求,明确存储责任,保证冠字号码可追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