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采用沉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10mm。
塑料门窗玻璃选用单片玻璃时其厚度不宜小于()mm。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规定》,玻璃幕墙立柱截面主要受部位厚度要求,铝合金型材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mm。
全玻幕墙面板玻璃厚度不宜小于()MM;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宜小于()MM;玻璃肋截面厚度不应小于();截面高度不应小于()MM。
每块玻璃下部应设不少于两块弹性定位垫块,垫块的宽度与槽口的宽度相同,长度不应小于()mm,厚度不应小于()mm。
根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全玻幕墙玻璃肋的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0mm。
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其长度不应小于(),厚度不应小于2mm,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mm。
中空玻璃气体厚度不应小于()mm
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点,支撑夹层玻璃幕墙的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mm。
幕墙工程中采用浮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mm。
点支承玻璃幕墙的玻璃面板厚度要求中,采用浮头式连接件时,点支承玻璃幕墙的璃面板厚度不应小于()mm。
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mm。
隐框或横向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的下端宜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托条应能承受该分格玻璃的重力荷载作用,且其长度不应小于()mm、厚度不应小于()mm、高度不应超出玻璃表面。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全玻璃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mm
根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采用浮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8mm。
有保温和隔热要求的门窗工程应采用中空玻璃,中空玻璃气体厚度不宜小于()mm。
点支承玻璃幕墙采用浮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mm。采用沉头式连接件的幕墙厚度不应小于()mm。玻璃面板支承孔边与板边的距离不宜小于()mm。
根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隐框玻璃幕墙中,隐框玻璃板块下部应设置支承玻璃的托板厚度不应小于()mm
全玻璃幕墙的周边收口槽壁与玻璃面板或玻璃肋的空隙均不宜小于()mm。玻璃与下槽底应采用弹性垫块支承,垫块长度不宜小于()mm,厚度不宜小于()mm。
玻璃幕墙选用的玻璃应符合以下规定: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mm。
全玻璃幕墙的面玻璃为单片玻璃时,其厚度不宜小于()。为夹层玻璃时,其单片玻璃不宜小于()。
第682题: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 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 其长度不应小于(), 厚度不应小于2mm, 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mm。
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3mm。()
点支承玻璃幕墙的玻璃面板厚度,采用浮头式连接件时,不应小于6mm;采用沉头式连接件时,不应小于()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