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A、张B、张C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A欠李A人民币10万元(该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无力偿还。同时,李A尚欠该普通合伙企业的货款10万元,那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李A可以采取()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债权实现。

A . 主张以其对张A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货款 B . 代位行使张A在该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 C .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A在该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 . 直接变卖张A在该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予以清偿

时间:2022-09-27 02:28:51 所属题库:第二章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