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宜设立(),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
承包商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发包方应要求承包商做好安全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
在抢修过程中无法保证人身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识。()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应事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在有可能发生落石的地段内作业,应带()。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发包方应事先告知并要求承包方做好哪些工作?
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事故的,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各企业作为工程发包方,应履行其安全职责。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或其他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安全监督、生产技术部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以上内容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宜设立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宜设立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设()。
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设立(),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如有可能引发()等人员、电网、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对承包方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员、电网、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对承包方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机械生产经营活动或施工作业,可能出现危及对方生产或人身安全的,应当()。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中规定外部承包企业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事故,是如何确定事故归属的?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5.5.3条规定:在抢修过程中无法保证人身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对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
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宜设立安全警示牌,不必采取其他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6.2应急处置:发出警报,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危险源等措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迅速停止现场作业,现场人员采取必要的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输电:在抢修过程中无法保证人身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识()
特种作业人员发现操作环境或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或停止作业,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报告()
承包商在有危险发生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发包方应要求承包商做好安全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两个及以上承包商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在施工开始前,()应当组织区域内承包商互相签订(),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