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境内某居民企业在A国开设一家分公司,按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那么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这一利润年度,在并入中国()计算纳税及境外税额抵免。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薪所得的纳税人,在计算工薪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可按月减除2000元费用外,还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其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现为()。
2011年3月4日,甲乙丙丁戊5人商量在我国筹建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甲乙为中国人,且其住所在国内,丙为美籍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丁戊是仍外国来华做短暂停留,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五人决定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在他们完成拟订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并募集相应股份后,召开创立大会。但是在创立大会上,大会却决议公司不成立,结果导致公司未能成立。后经核算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共发生各项费用7000元,另还欠某银行借款4000元,同时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共向社会募集股款2000万元。请问:股份有限公司能否不设立董事会?
2005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每月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为l600元;另外,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还可以享受每月()元的附加减除费用。
杰克先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自2013年1月至10月在中国居住,取得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薪20万元人民币;期间,回美国工作20日,取得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薪折合人民币10万元。杰克先生应就其全部工薪(3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1年以上、不到()年的纳税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公民杰克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13年1月1日杰克到中国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境内、境外均担任职务,工作期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0000元,境外单位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0000元,2013年11月20日工作结束离开中国,则2013年11月份杰克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元。
外籍个人甲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12年9月1日入境,2013年11月1H离境回国探亲.2014年1月1日探亲归来再次入境,则2013年度甲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
杰克先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自2017年1月至10月在中国居住,取得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薪20万元人民币;期间,回美国工作20日,取得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薪折合人民币10万元。杰克先生应就其全部工薪(3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美国人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3年7月7日来华,11月11日离开。期间因工作原因,曾于9月20日离境,10月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2013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天。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华居住满5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王先生为新加坡居民,同时在某新加坡企业和其在深圳市的分公司担任职务,并且同时在新加坡和深圳工作,在深圳无住所。2019年4月王先生取得工资60000万,和1000元深圳分公司支付的高端人才补贴。该月1日至15日王先生一直在深圳工作,期间有两天个人休假,16日中午回到新加坡工作。因此,2019年4月,王先生取得的应缴纳人个所得税的境内收入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华居住满5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5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天
韩国居民崔先生(境内无住所)2021年3月15日受其任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60天。2021年4月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40000元,当月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崔先生2021年4月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在1年以上5年以内,经批准就其___________所得纳税。
杰西卡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杰西卡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14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 ()元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A.来源于全球的所得征税B.来源于中国境
德国马克先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03—2008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均居住满1年,假定2009年也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2009年4月在中国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取得一季度奖金5000元,所在公司凭发票为其报销洗衣费500元,报销回国探亲往返机票18000元(所在公司按规定每年仅能报销一次往返机票),2009年4月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从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连续12个月之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外籍专家约翰逊先生受英国某机构委托到中国境内某企业工作,于2015年6月10日来华,9月1日回国。在华工作期间,中国企业每月向约翰逊先生支付工资10000元,境外机构不支付工资;8月份约翰逊先生取得境内某出版社支付的审稿报酬2000元。约翰逊先生8月份应就其全部所得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先生为无住所个人,2020年1月,A先生同时取得2019年第四季度(公历天数92天)奖金和全年奖金。假设A先生取得季度奖金20万元,对应境内工作天数为46天;取得全年奖金50万元,对应境内工作天数为73天。两笔奖金分别由境内公司.境外公司各支付一半。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A先生当月取得数月奖金在境内应计税的收入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