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柜柜员没收假币时,必须使用“2314假币没收登记”交易进行假币登记,联机打印假币没收凭证及凭条,同时更新表外帐,日终时,该笔交易()柜员表外轧帐
金融机构应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假币没收,由网点()以上持有“反假币上岗资格证书”柜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填写《假币收缴凭证》,登记假币收缴登记簿,及时上交联社营业部,营业部接到网点上交的假币及时登记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双方在系统相应做假币上缴和入库处理。
收入现金发现假币时,须由双人当面予以收缴,加盖有统一编号和“假币”字样的戳记,向持有人出具()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登记“假币收缴登记簿”。
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保管,登记(),保证账实相符。
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实物出入库登记簿。()
临柜柜员没收假币时,必须使用“2314假币没收登记”交易进行假币登记,联机打印假币收缴凭证及凭条,同时更新表外账,日终时,该笔交易应()
柜员没收假币进行0612交易时选择(),销记假币收缴凭证号码。
柜员收缴的假币入库后,发现是真币或在办理出库上缴及上缴人行时被确认是真币,实物由()等额兑换真币,通过()原收缴登记网点,由收缴登记网点柜员使用“2315假币出入库”交易冲销,退还客户。
中国建设银行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用于没收假币代保管情况的登记,连续使用。
柜员收缴的假币入库后,发现是真币或在办理出库上缴及上缴人行时被确认是真币,实物由发现网点等额兑换真币,通过划账退回原收缴登记网点,由收缴登记网点柜员使用“2315假币出入库”交易冲销,退还客户。
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每季末解缴(),由()统一销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假币收缴登记簿》是记载收缴假币情况的专用账簿,按出纳制度要求设立,年度终了装订归档保管,未上缴的假币()到新的登记簿中
在办理存取款业务时,如发现伪变造币,需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假币收缴的有关管理规定,经双人复核确定后,使用()交易处理收缴假币,打印()凭证。
柜员日间进行现金尾箱自查时,可使用“()现金尾箱碰库”交易,清点各币种现金实物金额、假币数字,与核心系统登记的金额进行核对。
在办理存取款业务时,如发现伪变造币,需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假币收缴的有关管理规定,经双人复核确定后,使用[7016]交易处理收缴假币,打印()凭证。
各营业网点应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保管,并实行账实分管,假币实物的保管人员与《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保管人员可以互相兼任。()
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不需要进行单独管理,但应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制度,账实分管,确保账实相符()
对假币、假币收缴凭证与《代收假币保管登记簿》进行核对,确保账簿、账实相符()
柜面收缴假币时,应使用交易登记,并打印“假币收缴凭证”()
手工登记簿分别是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会计档案调阅登记簿,业务印章和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业务主管工作日志,箱包交接登记簿,代保管物品登记簿,查库登记簿,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的电子登记簿登记本机构收缴假币当前库存情况;纸质登记簿用于登记没收假币代保管情况。()
《假币收缴凭证》《假币收缴上报清单》《货币真伪鉴定书》《假人民币没收收据》《收缴假币登记簿报表》等假币收缴凭证应按年装订,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
各分行应定期对收缴的假币进行盘查,并与反假子系统中本机构的《收缴假币登记簿报表》核对,定期盘查结果应在打印的《收缴假币登记簿报表》上注明(包括盘查日期、盘查结果、盘查人签名等)以下核对操作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