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付款人承诺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根据我国《票据法》,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内不行使而消灭。
票据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若转让的,()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我国《票据法》规定,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我国《票据法》第43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这一规定体现了()。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付款或拒绝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承兑人拒绝付款或未予应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日后再次提示付款。
甲公司于2012年2月10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付款日期为同年3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提示承兑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同年3月23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是( )。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30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A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定日付款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30万元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丁。丁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问题。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根据票据法的一般规则,可视作承兑人或付款人拒付的情况有()。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A银行,乙公司取得该票据后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背书转让给丁公司,B银行作为票据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丁公司按期提示承兑遭到A银行拒绝。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被保证人视为()。
如果商业汇票承兑人或付款人拒绝付款,贴现行可依法向贴现申请人追索,直接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对未收回部分比照正常贷款处理。
()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出票人或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
2015年4月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承兑人为A银行,乙公司为了支付货款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同年7月5日,丙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随即丙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乙公司向丙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于2012年2月10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付款日期为同年3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提示承兑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同年3月23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是()。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后,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的期限是()。
持票人持到期票据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如收到承兑人出具的拒绝付款证明,请问可追索款项的包括以下哪几项().
根据内容,回答题。甲公司向某工商银行申请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该银行作了必要的审查后受理了这份申请,并依法在票据上签章。甲公司得到这张票据后,在票据上签章并将该票据直接交付乙公司作为购货款。乙公司又将此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偿债。到了票据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丙公司持票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时,该银行以票据无效为理由拒绝付款。这张银行承兑汇票的效力是( )。
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张,出票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公司,汇票上有丁、戊两公司的保证签章,其中丁公司保证80万元,戊公司保证20万元。后丙公司拒绝承兑该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对于商业汇票,如果付款人在()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则应视为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请求其作出拒绝承兑证明,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我国《票据法》规定,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企业受到的应收票据,到期时出票人或付款人或承兑人物力付款或拒绝付款时,应将此票据作为坏账处理。()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无权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