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地区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组提出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提供(),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及时有序开展()。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未及时上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可给予的行政处分是()。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发生之日起()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主要领导人委托政府领导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地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个()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主要领导人委托政府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地区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个()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主要领导人委托政府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本地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县()、市()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或者(),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迅速.如实发布事故消息。判断对错
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常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 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_____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