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权。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自收到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日内办理缴款手续。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因取水申请引起争议或者诉讼的,审批机关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中止审批程序;争议解决或者诉讼终止后,无需恢复审批程序。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获得取水权的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可以无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无需经过原审批机关批准。
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下列取水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是()。
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每年的()前向审批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
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地下水取水许可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可采总量,并应当符合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的要求。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照()安装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取水许可证。
取水审批机关依照本地区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按照()的原则,向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下达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实施取水许可应当坚持()的原则。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和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应当办理取水许可,并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取得()。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什么计划取水?
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和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应当办理取水许可,并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取水许可应当首先满足(),并兼顾其他行业需要。
直接从()的水域内取水的单位和个人(自备水源户),依法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证。
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缴纳水资源费的计算原则是什么?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收到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内办理缴纳手续。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直接从地表或者地下取水的含()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取水或者利用水资源发电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
根据《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除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无需额外申领取水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