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安装现场附近有架空1KV输电线路,其外侧边缘与外电线路边线之间最小安全操作垂直距离应不小于(),否则,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移动式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柱式标志内边缘不应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一般距车行道或人行道的外侧边缘或土路肩不小于()。
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1.5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车轮踏面缺损相对轮缘外侧至缺损部位边缘之间距离不小于()。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是)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为外电线路电压在1―10KV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就不小于()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35kV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m。
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当外电线路电压为10kV时,应不小于()m。
起重机行驶和作业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倍,小于()倍时应采取防倾倒、防坍塌措施。
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履带车或挂车的外履带或外车轮中心离桥梁人行道或安全带边缘的距离不小于()。
车轮踏面缺损相对轮缘外侧至缺损部位边缘之距离不小于()。
汽车外侧车轮的中线离人行道或安全带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
人行道路面边缘距乔木中心平面距离不小于()。
脚手架外侧外边缘与1KV以下外架空线边线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小于()。
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机车轨道的外侧应设有宽度不小于0.6m的人行通道,人行通道临空高度大于2.0m时,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SG510001-2015)第25.2.2条规定:移动式起重机停放,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应采取措施()
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1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