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一二三四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其防火墙体的耐火极限均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h。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设置中,防火门、防火窗应划分为甲、乙、丙三级,甲级耐火极限应为()。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座的外墙的耐火极限()小时,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米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屋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最小宜为()米
单、多层民用建筑内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房间,当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门窗和其他部位分隔时,其燃烧性能可降低一级。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开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米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开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米
高层民用建筑一级耐火等级的防火墙,耐火极限是()小时。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座的外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米
多层建筑物内的水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墙和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高层建筑物内的水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隔墙和()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设甲级防火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高层建筑和裙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最低为()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商业服务网点应采用耐火极限()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屋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最低为(),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米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1.5小时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
我国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定本)与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根据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把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为()。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开
剧场、电影院、礼堂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民用建筑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小时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多功能的多层或高层厂房内,可设()物品库房,但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燃烧体墙和1.5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厂房隔开。
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民用建筑内设置剧场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小时的防火隔墙和()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