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在地下与其他接地装置的距离不宜小于()m。
避雷针装置与被保护物的接地装置在地面以下的水平距离不得小()m。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m。
为防止雷击时产生的跨步电区,故接地装置遇到路基建筑物的主要接口距离一般不得小于()。
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独立避雷针一般与被保护物间的空气距离不小于5m,避雷针接地装置与接地网间的地中距离不小于()m
防雷接地装置与一般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在地下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独立避雷针与被保护物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m,并应有独立的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Ω。
独立避雷针与配电装置的空间距离不得小于();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最近接地网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独立避雷针支柱及接地装置至第一类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至少不得小于()的。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接地的规定,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两线制正极的接地体、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当无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在10kV线路上进行带电作业时,带电体上作业人员与周围接地体之间应保持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m。
为了防止跨步电压对人造成伤害,要求防雷接地装置距离建筑物出入口、人行道最小距离不应小于()米。
DCS设备防雷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与其他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米。
接地体与埋地交流电缆、光缆、传输电缆交越或并行时,接地体与电缆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mm;与高压埋地电缆交越时,接地体与高压电缆之间宜满足500mm的最小距离,并行时宜满足1000mm的最小距离。
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m;标志喷头的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m。
喷枪于接地装置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喷枪于工件距离的()倍。
电焊机外壳应设有良好的保护接地(或接零)装置,其螺栓不得小于(),并有明显的接地(或接零)标志。
当无风时,保护线距离峭壁挡土墙和岩石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
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接地应设独立接地装置。接地装置与被保护建筑物或变、配电所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m。
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在地下与其他接地装置的距离不宜小于()。
当无风时,保护线距离峭壁挡±墙和岩石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在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中要求构支架接地端子下部与保护帽顶面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
正馈线与承力索等高压带电体最小距离≥550mm,与接地体最小距离≥300mm;保护线距接地体的最小距离≥150mm,困难时≥()。